穿到荒年,这个后娘有点强唐初八
第566章 公私分明是必须的(第3页)
就凭着她干的
那点活儿,根本抵不了我们娘俩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不管怎么说,能留在您这里,是我们前世修来的福气!
更何况我很清楚,天底下没有任何一个主家,在雇佣一个长工后,还要负担长工的家人。
您能收留我们,是您心善,我们不能仗着您心善就占您的便宜啊。”
一旁的刘磊落也是这么个想法,开口就要劝安小暖:“小暖婶子,我娘和我妹妹说得……”
“你就别吭声了。”
不等刘磊落把话说完,安小暖便制止了他。
随后,又冲赵翠兰道:“谁说我只雇佣磊落一个人了?咱们公事公办,让婷婷也跟我签一份活契吧。
签了活契以后,婷婷就是我家的人了,我包她吃住给她发工钱,这不是应该的吗?”
说是给三丫找个玩伴,其实这跟找贴身小丫鬟没什么区别。
只是安小暖还有些不习惯古代的这些阶级划分,所以不喜欢用‘小厮’和‘丫鬟’这些词来形容刘磊落等人。
再加上安小暖这个人还蛮清醒的。
她虽然将赵翠兰和刘婷婷留下了,但她觉得该有的约束力还是得有,签个活契是最好的。
一来,签了活契后,刘婷婷就能光明正大留下来。
小姑娘不会再觉得自己和母亲是靠着刘磊落在吃白食,从而过得小心翼翼。
二来,有了契书的约束力,刘婷婷也能明白自己的身份。
以免日子长了,小姑娘容易飘。
虽说这孩子现在看着是挺好,但又是让她陪读,又是让她陪玩的,家里气氛也轻松,没那么多规矩,还顿顿有肉吃。
安小暖担心小姑娘没有契书的约束,容易生出不该有的心思。
尤其是安小暖还有两个儿子,可不能出什么意外!
当然了。
刘婷婷以后没别的心思最好,就当她安小暖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但以后的事情,谁又说得准呢?
安小暖前世是写网络小说的,所以她考虑得比较多,对人性也琢磨得比较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