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第2页)

 所以君永夜和其中一个朋友结婚了。 

 他们认识的时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算特别短。 

 可以说是君永夜一开始是见色起意,也可以说是那朋友一开始是为了君永夜的钱财,二人才在一起。 

 但是时间是会改变一切的。 

 所以两人刚开始的一段时间,还不算熟悉,直到有了共同话题慢慢熟悉起来以后,加深对彼此了解程度的二人这才喜欢上了对方,并在这之后由喜欢进化成了爱。 

 爱上一个人很容易,只需一见钟情。 

 爱上一个人也很难,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但对于他们来说,这就已经足够了。 

 而且看着看着自己老婆的那张脸,君永夜忽然觉得自己曾经在哪里见到过,而且见到了不止一次,但……却忘记了在何时何地见到的了…… 

 也正是因为对她的这种熟悉感,这才让君永夜爱上了她。 

 因为她很像那个自己感到熟悉、却绞尽脑汁地无论如何也想不起来的那个人…… 

 那个人很好,也很美,总是蹦蹦跳跳的,喊自己什么长辈的称呼。 

 除此之外,还很喜欢吃肉,但不知道因为什么平时吃不了,只能有时候吃一次,所以特别爱吃烤全羊和烤鸡这种烧烤…… 

 这是他最清楚的记忆,其他的,就再也没有了…… 

 “你觉得我美吗?” 

 君永夜故乡的长桥上,她轻拂发丝,对君永夜微笑着道。 

 说完这话,她便安静地看着君永夜,不再言语。 

 “当然很美啊,我老婆就是最漂亮的。” 

 君永夜微微一笑。 

 “色狼,一开始还不是因为见色起意嘛你?”她一撅嘴,“不过我一开始也是因为你有钱才和你在一起的,不过我保证,现在我真的爱你。” 

 价值连城却分文不值的喜欢一开始或许是因为长的好看或者有钱,但卑微低小却又高贵无暇的爱情却是这两点都无法侵蚀的。 

 “怎么爱啊?老婆?” 

 君永夜嘿嘿笑道。 

 说着说着,他的手已经不自觉地摸到了某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