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生萝莉,我即为神明的终焉爱礼存羊
第1360章 醇酒忆过往(第3页)
“行了,也不用再说教了,跟个老妈子一样...帮我再倒杯酒吧,我之前来这的时候,看你悄悄藏了瓶乌拉尔产的伏特加...这可是有价无市的好东西啊,快拿出来给哥们尝一尝...”
“就知道瞒不过你这个老酒鬼...”
沈毅笑骂着接过酒杯,一边转身从角落里了的某个抽屉中取酒,一边又长舒了一口气。
“喝酒好啊...还是喝酒好...”
“醉了,就能忘记烦恼,忘记责任和负担,也就能忘记那个案子了...”
说着,沈毅耐心地拿起开瓶器,慢悠悠地撬开了那瓶伏特加的木制瓶塞。
“波~”
当木塞被拔出来瞬间,一股浓烈而又刺鼻的酒精味,便从那透明的酒瓶中溢了出来。
它不带任何香气,也没有半点柔和与宁静的气息,有的,就只是比医用酒精还要浓厚无数倍的化学味,又辣...又有些发涩。
伏特加就是这种味道。
初入口时,它倒不像其他的烈酒那样难以咽下,而是没有任何的味道,就像普普通通的“矿泉水”一样。
可一旦钻进喉咙,它的威力便开始慢慢涌现。
饮酒者会感受到一股火辣辣的刺痛感,顺着喉咙,一路滚下食道,进入胃里...
这种又痛又烧的感觉,就像是在体内撒了汽油,点了把火,一路从嘴巴烧到腹腔一样,久久都不会褪去。
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讲,喝伏特加,其实倒算是一种奇特的刑罚。
毕竟...它只会带来令人难以忍受的烧灼感,和几天几夜都消停不了的疼痛。
除此之外,它便不会再有其它的味道。
但,对于某些人...特别是对于压力巨大的警员们而言,这种烧灼感,反而会冲淡他们心中的忧虑和烦躁,给人一种“在火中沐浴”的爽快感。
因此,沈毅和黄万清二人,倒是都挺喜欢这种酒的。
它能让二人想起无忧无虑的童年,想起幼时在故乡中的玩闹...和彼此之间的情谊。
那是他们人生中最快乐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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