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二号别墅(第2页)
李恨水力气大,时湘云也就一百斤左右,背负起来,并不感到吃力。
李恨水走得很慢,一来山路崎岖不平,不能走快。二来希望这条山路永远没有尽头,他一直就这么背负着时湘云走下去。
到了路边,李恨水小心翼翼地将时湘云放在草地上,然后,将车开来,又将时湘云抱到车上,随后驾车去了县医院。
经过一番检查,脚踝处有损伤,但不是太严重,经过按摩、针灸、湿敷、涂药等治疗措施,一周左右就可以走路。
原来的出行计划泡汤了。
周末,时湘云是在医院病床度过的。
李恨水为师母跑前跑后,无怨无悔。
周末下午,李恨水驾车将师母送回家。
……
李恨水从张玉洁那里得知最新消息。
就在冯若兰决定对袁壮志实施抓捕前,遇到了一个棘手问题。
袁壮志是市人大代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闭会期间,如果对其实施逮捕或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得经过市人大常委会许可。
许可只是履行程序,袁壮志罪恶深重,证据确凿,市人大常委会不可能不许可,但是,这样一来,就面临泄密风险。
沈媛媛和冯若兰经过商量,决定在抓捕行动开始前,一边对袁壮志实施严密监控,一边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许可申请。
一旦市人大常委会许可,立即对袁壮志实施抓捕。
这样一来,既不违反法律,又防止袁壮志脱逃。
本来,计划在市工商联召开十四届二次执委会议期间,对袁壮志实施抓捕。
但袁壮志也许是有预感,抑或是其他原因,请假未参加市工商联会议。
为以免夜长梦多,沈媛媛和冯若兰决定,尽快实施抓捕。
冯若兰亲自去了青山县,坐镇指挥。
她同时从市局、其他县局调派了三十多名警力,秘密赶往青山。
异地警力连同林建忠领导的青山县的警力,将成为抓捕袁壮志及其同伙的主力军。
之前经过侦查,袁壮志晚上习惯于住在壮志酒店后面的二号别墅。
一号别墅主要是用来接待贵客的。
前方侦查员报告,袁壮志已回到二号别墅,步态从容,看来并无异样。
冯若兰接到通知,市人大常委会已经许可抓捕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