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章 有了进展(第3页)
吴琪犹豫了会,说:“好,希望你们说话算话。”
李恨水说:“我们一贯说话算话。”
在一处安全的地方。
李恨水开始问话。蔡友和沈燕妮在做笔录。
据吴琪说,她之所以深得公司领导层信任,一是因为业务能力强,她是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二是作为财务人员,知晓很多公司内幕,比如,购买假发票,税前列支成本,偷税漏税。
李恨水的关注点不在偷税漏税,那是税务局的事,不是纪委的事,纪委也无权查处偷税漏税。
他关注的是单位行贿。
吴琪说,公司行贿次数较多,行贿方式主要有两种。
一种是送物,比如,购买黄金、古玩、字画、名表等。
一种是送钱,送钱以送现金为主,还有现金等价物。
送钱送物费用支出都在公司财务帐上列支。
都是购买虚假发票列支成本费用。
虚假发票,并不一定发票本身是假的,很多时候,发票是真的,但反映的经济业务虚假或与实际不符,如真票虚开。
“吴女士,金城实业投资公司这些年,一共行贿了多少钱?”李恨水问。
“这个没有统计,也无法准确统计,因为不是每笔支出我都知道具体用途。大概每年有几百万吧。”
“谁负责送钱送物?”
“一般都是公司领导。比如,老总严金武。公司还有三位副总,他们也是股东。”
“你有没有参与过送钱?”
“有,但都是小额的,比如,工商、税务、建设、房产、消防等部门来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我们视情况,会送超市购物卡,一般每个人送一千元到一万元不等。”
“吴女士,请你提供些最近三年来,用于行贿用途、单次超过十万元的现金取款的详细记录、凭证。”
“可以。”吴琪答应了。
不答应不行啊。
不仅她本人,还有她父亲的把柄都被人抓住了。
两害相权取其轻。
只能选择配合纪委了。
从吴琪身上,案件有了进展,但不是突破性进展。
虽然知道金城实业投资公司经常行贿拉拢、腐蚀官员,但送给哪些人、送了多少钱,不得而知。
韩山平的一个电话,又让李恨水看到案件实现重大突破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