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清代能臣李卫:从捐纳郎官到一代名臣(第2页)

 为了有效打击私盐贸易,李卫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首先,他认识到要想根治私盐问题,必须从源头上加强管控。于是,李卫提出了在浙江私盐贩卖频繁出现的关键地点——海宁县长安镇设立专门的官兵巡缉队伍。长安镇位于浙盐行销区的边缘,紧邻两淮盐区,地理位置极为重要。李卫命令常镇道及京口将军、军标副将等高级官员亲自督率手下将士,日夜不息地进行水陆联合巡查,严密封锁可能成为私盐走私通道的水域和陆路,防止两淮私盐流入浙盐销售区域。

 李卫深知,仅靠地方官吏的力量难以彻底解决私盐问题,因此他还向朝廷上书,请求增派兵力,并建议在海宁长安镇为中心的区域内,部署更多的兵力,以加强巡查力度。同时,他还奏请朝廷批准,由副将、城守参将等高级军官负责在苏、松、常、镇四府周边地区安排水陆兵力,随时准备缉捕私盐贩卖者。

 其中,沈氏盐枭集团是李卫重点打击的对象。沈氏拥有强大的组织力量,其手下有数百名成员,并控制着多艘大型船只,多次与官兵发生冲突,甚至能够击退前来缉捕的官兵。面对这样一支势力庞大的私盐集团,李卫采取了智勇双全的策略。他任命了韩景琦来专门对付沈氏集团。韩景琦是一位富有经验的缉私专家,通过精心策划和布局,最终成功地将沈氏集团的主要头目擒获,极大地震慑了其他私盐贩子。

 四、修筑海塘

 在浙江任上,李卫高度重视海塘的修筑工作。海塘作为江浙沿海地区抵御海潮侵袭的重要设施,直接关系到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在钱塘江口的海宁塘,由于地理位置特殊,面临着更加严峻的自然环境挑战。因此,海塘工程的建设和维护显得尤为紧迫和必要。

 雍正六年(1728年)七月,皇帝对江南总督范时绎在松江海塘改土易石工程中的表现表示不满,决定派遣李卫前往现场进行勘查,并负责监督整个工程的进展。李卫到达现场后,对工程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提出了具体的修治方案。鉴于李卫在盐政及其他行政事务上的优异表现,皇帝最终采纳了他的方案,并授权李卫与江南督抚共同负责海塘的整治工作。

 在海塘工程的实施过程中,李卫面临着资金不足的挑战。按照惯例,此类大型公共工程项目所需的资金通常由政府财政拨款,但由于款项数额有限,往往无法满足实际需求。面对这一困境,李卫展现出了其卓越的理财才能。他不仅充分利用了政府拨付的正项资金,还通过多种渠道自筹资金,尤其是在盐务管理中节省下来的额外盈余,都被李卫用于支持海塘工程的建设。

 李卫的这一做法不仅解决了资金短缺的问题,还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他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优化盐务运营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并通过提高效率来增加额外收益。这样一来,不仅盐政工作得到了加强,海塘工程也得到了充足的资金支持。

 李卫对海塘工程的关注不仅仅体现在资金筹集上,他还亲力亲为,深入一线了解实际情况。每年,他都会向朝廷奏请对海塘进行整治,以确保工程能够持续进行。在他的领导下,海塘的修筑工作得到了有效的推进,不仅增强了海塘的防御能力,还大大减少了因海潮侵袭而导致的灾害损失。

 五、弹压地方

 李卫在处理地方治安问题上,展现了其果断与高效的作风。雍正六年(1728年),李卫注意到江南地区盗贼横行的现象,并通过明察暗访发现,盗贼之所以猖獗,部分原因是地方官员对盗贼存在包庇行为,常常以替身顶罪,让真正的罪犯逍遥法外。这一现象严重扰乱了地方秩序,影响了百姓的生活安宁。

 鉴于此,朝廷决定采取行动,鉴于时任江南督臣范时绎被认为缺乏缉盗才能,遂下令李卫统管江南七府五州的盗案,并赋予他指挥文武官员的权力。这一命令表明了朝廷对李卫能力的信任,也反映了其在处理复杂治安问题上的权威地位。

 在李卫接手案件后不久,他便发现了以张云如为首的一群人在江宁地区利用符咒迷惑民众,更有甚者如甘凤池等人加入,这些人不仅习武,还讲授兵法,并以反清复明为己任。李卫意识到这一团伙不仅仅是普通的盗贼,而是一个具有潜在威胁的秘密组织。于是,他开始着手调查这一组织,并迅速展开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