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刘墉:浓墨宰相的传奇一生(第2页)

 三、宦海沉浮

 刘墉的宦海生涯并非一帆风顺,经历了多次起伏。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他被任命为山西太原知府,这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标志着他从学政转向了更为实际的地方行政工作。然而,好景不长,乾隆三十年(1765年),他升任冀宁道台,但仅一年后,由于未能及时察觉属下阳曲县令段成功的贪污行为,刘墉被控失察,按律本应被处以极刑。幸得乾隆皇帝爱才惜才,特地下诏赦免了他的死刑,改为发配军台效力赎罪。

 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刘墉获得了赦免,回到京城,在修书处担任行走。这次经历对于刘墉来说无疑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但也让他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因父亲的缘故,刘墉被重新启用,担任江宁知府。这次任职,刘墉更加注重公正廉洁,赢得了当地百姓的高度赞扬,甚至有人将他比作宋代的清官包拯。

 刘墉的官运在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继续上升,他被调任为陕西按察使。然而,就在第二年,他的父亲刘统勋去世,按照当时的礼制,刘墉必须辞官回家为父亲守丧。直到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刘墉才重返京城,被授予内阁学士,并任职于南书房。这一年,他还被任命为《四库全书》馆的副总裁,并参与《西域图志》和《日下旧闻考》的编撰工作。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刘墉被任命为江南乡试正考官,并再度出任江苏学政。在此期间,他发现秦州举人徐述夔的作品中有悖逆之言,于是果断上奏,建议依法惩办。这一举动进一步巩固了他在朝堂上的地位,并因此在年底获得了升迁,先任户部右侍郎,随后又调任吏部右侍郎。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刘墉升任湖南巡抚。面对湖南地区的自然灾害和社会动荡,刘墉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包括查处贪官污吏、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粮食储备,成功稳定了局面,赢得了民众的爱戴。

 在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刘墉升任为都察院左都御史。次年,他担任三通馆总裁,并参与审理山东巡抚国泰的贪污案件。在此次事件中,刘墉表现出了坚定的正义感,与和珅等人形成了鲜明对比。尽管在和珅当权的时代,刘墉有时不得不妥协,但他始终坚守自己的原则,成为了那个时代的一股清流。

 四、官声渐晦

 随着刘墉在乾隆朝的地位逐渐稳固,他也开始面临一系列挑战,这些挑战不仅考验着他的政治智慧,也影响了他的官声。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刘墉升任直隶总督、协办大学士,并兼理国子监事务,这标志着他的官场生涯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刘墉在处理政务时的一些失误开始显现出来。

 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刘墉担任玉牒馆副总裁。但在此后的几年里,他的一些行为引起了皇帝的不满,官声也开始下滑。例如,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初,刘墉因为泄露了与皇帝讨论嵇璜、曹文埴的相关内容而受到斥责,并因此失去了协办大学士的职位。同年八月,刘墉在主持祭拜文庙时,因没有按照规定行一揖之礼,遭到了太常寺卿德保的弹劾。

 紧接着,在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刘墉在兼任国子监事务期间,发生了一起乡试考生向堂官行贿的事件。御史祝德麟对此事进行了弹劾,刘墉也因此受到了处分。这一系列事件反映了刘墉在管理上的疏忽和对细节的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