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4章 清代能臣孙玉庭:平定海盗与治理盐政(第2页)

 为了改善这种情况,孙玉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整顿江西、湖北地区的走私问题,通过筹措资金来增加收入,补贴屯田的士兵,减少漕运的委托管理环节,以达到节省开支的目的。通过这些改革措施,使得当地的政务逐渐稳定下来。嘉庆帝去世后,新即位的宣宗特别授予孙玉庭太子少保的头衔,以表彰他的贡献。

 当时,由于户部尚书英和提出了清理全国各地不合理费用(俗称“陋规”)的意见,并希望设立明确的限制标准,以此来规范地方官员的行为。这一提案需要各地的地方长官进行讨论并提出长期有效的解决方案。面对这样的改革动议,孙玉庭提出了不同的意见。

 他认为,从古至今,关键在于用人而不是单纯依赖法令。如果地方上的督抚以及各司都能选贤任能,那么即使是一些小的不廉洁行为也不会给百姓带来太大的负担。反之,如果选人不当,即使制定了严格的限制,也会形同虚设,甚至会导致更多的弊端。孙玉庭进一步指出,各地的不合理费用本来就是违反规定的,如果允许这些费用存在,反而可能会让官员们更加无所顾忌。等到问题暴露出来进行惩处时,百姓早已遭受了损失。

 他还提到,府州县的官员薪俸不高,通常需要依靠这些不合理费用来维持公务运作。然而,从未有过允许官员额外收取费用的明文规定,因为自古以来就没有这样的薪酬制度。基于以上理由,孙玉庭请求停止清理不合理费用的工作,并认为这样做是对全国百姓的大好事。

 三、禁私盐

 这段历史讲述了孙玉庭在清道光元年(1821年)被任命为协办大学士的同时,仍然保留着总督的职位。这一年,孙玉庭进京觐见皇帝,参加了玉澜堂宴请的十五位老臣宴会。在宴会上,道光帝询问了关于淮盐如何能够更好地流通销售的问题。孙玉庭回答说,汉口是淮南地区售卖食盐的主要集散地,以往船只到达即可随时进行交易,因此销售顺畅。但从乾隆中期开始实施了封轮法,即船只必须按照顺序依次售卖,这给了私盐贩子趁机侵扰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