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尘埃落下(第3页)
当然,如果球员不愿意,俱乐部也没办法强行卖人。因此最低解约金条款,主要是保障球员的选择权。
但同时为了保障俱乐部的权益,俱乐部也不会允许把这个条款定价太低。到时候球员想走人就随时撂挑子走人,俱乐部可就亏大了。
因此,这是合同谈判时,球员和俱乐部最纠结的重点。
熊世杰最初也想狠狠地压一下价位,最好把所有权益都捏在手里。解约金条款的数字,当然是越低越好。
可曹羿却不同意。
他身负系统,等到他自认苟到位了,准备转会离开。他那时的身价,至少也要3000万欧元起步。若是低于这个价位,他都会认为对方没诚意。
别人谈最低解约金条款的数字,希望越低越好,是对自身没信心。
而他,则恰恰相反。
他对未来充满了信心,无论这个数字是多少,他都有信心把身价打出来。
他的目标,就是十里坡剑神!
只要决定转会离开,那就会自出洞来无敌手!
其实曹锦峰的心里觉得这数字有点太高了,可面对儿子的信心满满,他也不愿意打击。
因此,他坚决要保证合同年限。
最高只签3年合同。
即使未来真的出现啥意外,等到3年合同结束,儿子照样可以自由选择新的俱乐部。
曹羿也没有反对。
其实他想留在竞技队苟着练级,一方面是对系统有信心;另一方面,还是顾及到西山佑香还在本地。
当然了,这一点不太方便给老爹直说。
于是他就冥思苦想,硬是找出来了另一个原因:“按照葡萄牙的法律,球员只要21岁之前,在葡萄牙国内效力3年时间,就可以拿到葡萄牙护照。未来再去欧盟国家踢球,都可以是欧盟球员的身份,不占据外援名额。”
这一点倒是曹锦峰没想到的:“这倒是个有利条件。假如未来去英超踢球,就不用担心国家队排名和为国出场效力次数的限制了。”
“对啊,我现在已经在俱乐部青年队待了1年,未来只要再有2年时间,就可以满足条件。因此,合同签约3年,是最合适的时间。”
最后,就涉及到了曹锦峰认为俱乐部有人情味的部分,是由莱特主动提出的。
未来只要曹羿还在竞技队踢球,每年俱乐部为曹锦峰夫妇提供4次免费往返的机票、酒店、餐饮和交通费用,连签证都由竞技队主动促成。
“......曹羿是竞技队成长起来的,我们始终都是一家人。就算曹先生和谭女士未来有意来葡萄牙工作生活,俱乐部也会提供一切助力。这一点,即便曹羿转会离开,也永远都不会更改。”
合同至此,也再没什么可讨论的了,曹羿同意了全部条款。
下午,他就在父亲的陪同下,前往俱乐部,找到莱特正式签订了合同。
从他放下笔的那一刻,莱特再也掩盖不住脸上的喜悦,握着曹锦峰的手,激动道:“曹先生,您培养了一个十分十分优秀的孩子!而且您做出了一个明智的决定,未来一定会证明这一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