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8章 愿天下无拐(13)(第3页)
而亲生母亲呢?
只不过是一个突然冒出来的自称是他血缘上的母亲的人,十几年的情感链接已经失去了,这个母亲这些年找他有多苦,他并没有看到,自然无法设身处地的站在亲生母亲的立场考虑,甚至有时候还会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自己的亲生母亲。
因此这份被隔断了十七年的亲情,脆弱的只需要旁人一句话,就能轻而易举被掐断。
这真的很悲剧,而这种悲剧并不是原身一家独有。
尽管在法律上,被拐卖的孩子是属于原生家庭,也对所谓养父母并没有赡养义务,但他们大多数还是选择了养父母。
所以很多父母找到自己孩子的时候,其实才是真正失去孩子的时候。
因为他们只是找到了当初被拐买的儿童,并没有找回自己真正的孩子 ,并且有可能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也永远都没有团圆的时候。
法理与情理纠葛,回归好像永远没有终点。
顾陌曾经遇到过一个母亲,孩子三岁被拐走,十二岁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后,脾气变得十分暴躁,还以绝食威胁要回养父母家里。
还有一个孩子,被拐卖后经历了太多社会险恶,导致此后性格扭曲,回到父母身边后不久就因为犯法坐牢了。
所以孩子找回来,很多父母反而还会受到二次伤害。
面对这样的痛苦,有些家长一开始会痛恨的说一定会起诉养父母,可最后不也没有吗?
不仅没有,还反过去感谢“养父母”、还要感动于“养父母”对孩子的付出,小心翼翼守着那份微妙得让人如鲠在喉的“亲情”,连边界线不敢逾越。
他们的遗憾他们的恨,到最后甚至完全得不到发泄,只有永无止境的锥心之痛伴随余生。
因为法律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卖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