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你好勇敢,连妖怪都杀死了

南疆。

 这是莫凡第五次进入南疆。

 第一次进入南疆时,他还只是一只不入流的小妖,当时顺手从黑狐女妖的手中救下了宝儿,并在人族修士言末的请求下护送宝儿进入了南疆云岭村。

 第二次则是因为学字,以猎人的身份真正第一次意义上的进入了人族的城镇之中。

 第三次是追杀秦长生,也是莫凡第一次深入南疆。

 第四次则是为白夭夭护道,前往南疆深处的一座空城中渡劫。

 这一次,他又来了,望着云层下方空荡荡的村落,莫凡心中滋味难明。

 平遥镇成为了他第一个站点,曾经为了学字,他在这个小镇上生活了月许光景,几乎算得上是将此镇上的情况都摸了个清楚。

 此时再度来到平遥镇,莫凡走到曾经那两根圆形大石柱前,却发现其中一根已经毁掉了半截,另一根上还有着干涸的血迹顺着石柱向下蔓延。

 很显然,这里曾经发生过战斗,那两个守镇的老人说不准已经成为了妖修们的口粮了。

 毕竟这血迹都有些发黑了,想来也有不少时间了。

 莫凡心中暗叹,继续朝里面走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座残破的酒馆,依稀可以看到破碎的牌匾上那“好又”两个字。

 这是好又来酒馆,是镇子上最大的酒楼,也是莫凡曾经比较喜欢的一家,因为整个镇子上也只有这家酒楼的酒不掺水,但卖得也很贵。

 走过酒楼,莫凡又看到了一座红楼。

 红楼是字面意思,通体楼阁都被漆成了鲜红色,也是这平遥镇上唯一的一家正儿八经的勾栏之地。

 莫凡倒也来过几次,不过并非是寻女作乐,而是来此处欣赏歌舞艺伎。

 这红楼的艺伎不像那些个小粉墙里的娼妓,只知道搔首弄姿,一言不发就要脱衣服,而是真的有些技艺功底的,一曲琴音或舞曲结束,看官们兜里的银子就得少掉好几两,主打的就是一个贵,可比卖海鲜的娼妓要赚得多。

 而今这红楼也变得破烂不堪,甚至莫凡还在角落处看到了几具被啃咬得不成样的尸骸,从这尸骸身上穿的粉红色透明纱衣便不难看出曾经在这红楼中的身份和地位。

 “还真是应了那句话‘红粉骷髅’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