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案子落定(第3页)

 这个案子太好审了,因为涉案里面有两个人是不会说谎的,有这两个人的证词印证,其他人就太难逃脱,再说,参与的差不多也死光了。一个是袁朗,一个是李助。他们真正涉入的是绑票案,这事再大也会活命。

 真正让潘易岭动了刑的是要把王花带进去,这可是事关王家的宅子,王庆一个人担着,那查抄王家可以,现在案情明了,你还得把宅子退回去。王家还是有其他亲戚的。

 袁朗和李助只是说后面事发王花遮掩此事,却没有说杀人王花有份参与。王庆被打疼了倒是说了他爹知道,想着燕青他们几个碍事,只是这口供倒是出了漏洞,你把一件不存在的事安进去,那就很容易出漏洞。

 潘易岭觉得王花死的有道理,他要一口咬死前面不知情,这案子还审不下去了,他只有包庇罪,为了自己儿子的,官府还不能从重发落。

 还是最后秦押司提了个醒,王花已经死了,不需要给他定多大的罪,只要足够查抄他们家的房子就行。

 潘易岭恍然大悟,是啊,包庇罪就包庇罪,把事情一点点理出来,你这个包庇涉入也太深,做的事也太多了。开封府案子拖了这么久,不就是因为你拼命包庇,开封府查案不要经费的啊,这是浪费大宋朝的财产。

 量刑时候潘易岭都没有说要他家宅子,只是除了他本人的罪,还要罚金,这笔罚金够不上住宅不要紧,给个期限,王家交不上来,官府自然会拍了你家房子算钱。要是有点点盈余还给你们王家,你们几个子侄自个争去。

 案子是清楚的,判刑稍微有点过重,王花得罪这么多人,没有人会为这点事把案子打回来,顶多说个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