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遇敌

今天的黄昏已经非常冷,武松牵着马带着10余个人往最东端的土堡行去。

 杨家营有个规定,非战斗需要不允许骑马,关于骑兵,朱武还在和燕小乙拟定具体条例,但步兵只有他们几个都头有马,几乎大部分时间是不能骑马的。

 杨元奇对于军法的执行非常严厉,他给督查队说得很明确,非战时多打人,那么战时就能少砍人,打人和砍人感受是不一样的。

 他给了督查队“一刀”的权力,他们能根据条例给任何人一刀,非战时这一刀是带刀鞘的,战时就是明晃晃的一刀了。受罚人没躲的情况下,只准一刀!

 所以督查队有了另一个名字“一刀队”。他们可以背条例可以砍人,但不能骂人。不能骂人这条引起很多争议,行伍之中,骂人和脏话太难区分了,杨元奇还非得区分这个。另外一刀队更希望战时,因为那样他们自己需要背诵的条例也非常少,非战时有点多。听说晁都头正在和杨头商议,得找些笔墨的人,把东西简化点,杨头东加一点西加一点,这太容易乱了。

 武松带着12个人在巡查岗哨,多出来的2个人就是督查队的,武松对他们是有指挥权的,但他们比其他的人多的一个权利,就是回去报告他们的所见所闻。也是因为这个权利,武松只能把他们两个带身边,最后时刻用,这样也好,不会打散他队伍的阵列。

 巡查岗哨已算战时,作为督查队,他们亮出刀必须经武松允许,应不应该亮刀不是他们决定,他们只能回去后如实汇报给他们另外一个头,晁盖。

 督查队条例里面的第一条,原则性条款。战时任何时候,他们都必须服从指挥官的指挥。哪怕武松要投降,这也不是他们能判断的,下级服从上级,这不是督查条例了,这是军队最基本的准则。

 一刀队很多人员对于这几个条款的理解不是很透,杨头给他们简单的处理了下,战时服从武都头指挥,战后如实汇报晁都头。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