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初到对角巷

夜色渐深,纳西索斯坐在阳台的摇椅上整理着自己的商业街计划书,要想在这个魔法世界里混得风生水起,仅仅凭借天赋和实力是远远不够的。

这个世界里,金钱同样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甚至,某种程度上,它甚至比实力更为重要。

就比如卢修斯·马尔福,一边当着伏地魔的狗,一边等主人倒台了花了大笔的金加隆买通关系,现在不也在魔法部混的风生水起?

他并不打算掺和进主角三人组里,书里的波特前期被邓布利多宠的过于意气用事,说话做事不太动脑子,对自己赚钱没什么帮助,

所以,还需有一群值得信任的朋友(工具人),不光是在霍格沃茨里发展人脉,还能为以后的商业街之路打一个稳固的基础,

而且还要提防自己这个姓氏所带来的危险,第一本书中伏地魔就看上了魔法石,等后期复活了又指不定怎么作妖呢……

这是一本童书,里面描写当年十六七岁在邓布利多眼皮子底下聚集食死徒雏形团体的伏地魔心智很强,但后期对于他这个年龄阶段的人来看,这个人物就显得有些好笑了。

怕死两个字写在了脑门子上,以至于把自己的灵魂分裂成七分,结果弄成精神分裂了,

一个迷情剂的产物厌恶着麻瓜,自诩高贵却也逃不过是自己口中的‘肮脏混血’,享受着能够轻易控制他人,让他人害怕他的能力,

在灵魂分裂多了还变得爱好杀戮,智商也被拉低了好几个档次,一个人单枪匹马去抄家被血缘魔法反杀,啧……

但问题又在这里,自己被这个世界观所限制,在这个魔法世界中,他仍然是一个极具威胁的存在。

他不愿成为伏地魔的傀儡,更不愿让他的商业帝国成为这位黑暗巫师的助力,所以对于主角三人组,还是要保持一个君子之交的距离,

哎,说到底,还是要更加巧妙地扩大自己的人脉,而不是纯粹依赖于金钱。

不过这种血缘魔法,莉莉伊万斯麻瓜出身,波特虽然是纯血,不过他们大多数的心力都放在研究生骨灵和洗发水去了,如果自己没有预料错的话,

这个血缘魔法应该是邓布利多授意的,最伟大的白巫师…也要提防,要尽快学习大脑封闭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