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是打得过林豪,还是讲得过林豪?!(第3页)

 “三位首领的确有错在先,”

 “把秃孛罗首领可否带了银子?只要交了钱,我们就可以走了。”

 拜柱怒不可遏,

 “你们这些明人混账,这是蓄意迫害我等,我一定要去首领那儿告你们的状,”

 “我还要让大首领去大皇帝面前,告你们的状。”

 马哈木隔着栅栏缝隙,一把抓住准备上前理论的把秃孛罗,微微摇头说道,

 “给银子,不能在这里多耽搁了,我们得尽快出去。”

 把秃孛罗看着马哈木一脸严肃的样子,也郑重地点点头,

 满脸不忿地从怀里掏出一大银,交到了温叙的手里,

 温叙掂量了一下分量,旋即交到了高实手里,摆了摆手,

 “放人!”

 片刻之后,已走出了南城兵马司大门的马哈木,

 从把秃孛罗那里又要来了一锭银子,

 走到了礼部郎中的身边,语气亲切地说道,

 “今日多亏了大人的关照,否则我等肯定没那么顺利出来,”

 “大人久在京城,必定知道那个叫‘林御史’的来历,愿大人给我等解惑一番。”

 说罢,他熟练地将银子塞到对方的手里,

 礼部郎中很抗拒提到林豪,但是看在银子的份上,

 也就按下心中的不喜,为这些外来者详细解说起来。

 ······

 得益于千杯不醉功法,

 林豪不仅轻松喝趴了木华,

 还由于功法的附加作用,魅力尽显,

 使得他成为今夜整个花坞歌舞坊“最靓的仔”,

 不仅歌姬舞姬们被他的言行举止倾倒,

 那些听曲赏舞的客人和小厮们,也觉得他翩翩风度,敬仰之情更盛之前,

 从此坊间,又开始流传林御史“男女通吃”。

 林豪自然还不知道自己的名声又传歪了,

 在歌舞酒乐尽兴之后,

 他差人将木华送回府,

 等回到府里洗漱完毕之后,时间已经来到了亥时两刻,

 林豪端坐在书桌前,挑亮了蜡烛,

 开始提笔书写,今天的日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