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退敌打怪,冤家路窄》第四节(第2页)
至于公粮的用途。一是庄丁团作战和训练时就吃公粮,统一做饭吃饭,不用自带干粮。二是赈济孤寡病残等缺乏劳动能力的弱者。三是抚恤庄丁团的伤亡者及其家属,使得上阵拼杀的勇士没有后顾之忧。四是有余的就存起来囤粮备荒。
除了种田交公粮之外,从事其它劳动的成果也要有一部分归公。这个没法具体算,比如一个渔夫,总不能每天打鱼都派人跟踪着叫他交一部分的鱼吧?可是不交又不行,总不能农人都交劳动成果,渔人就不交劳动成果。那么从事其它劳动的人就以估算的成果,按月缴纳一定的银钱,渔人、牧人、猎人等大致都与农人一样交三分之一左右的劳动成果,小工商业者亦然,从事这些职业的庄丁团成员皆减半征收。
吉义初步这么定了一下,准备等以后回五龙庄时与山士贤、山士惠兄妹商量,将一套制度制定得更加完善。山氏兄妹来投奔吉义时带来了一大堆书籍,内中自有可以参考的。
由于公粮和公田制度重新制定,庄丁团的组织制度也随之调整。庄丁团的成员,从今由“征”改为“募”。
“征”是强制的,就是你身体比较好,看起来可以打仗,就把你拉进来。
“募”是自愿的,就是你身体比较好,你又自己想要加入庄丁团,就给你加入。你的想法,或者是想为保卫家园出力,或者是想跟着大老爷图个前程,或者是想接受训练强身健体,或者纯粹就想图个少交公粮又能吃公粮的优待……不管你是怎么想的,总之你愿意加入的话,就收下你;但你必须能够完成训练,否则开掉你。而且你打仗必须听指挥,不能临阵脱逃,否则也开掉你。如果你犯了军法的话,不光开掉你,还要惩罚你。
有功就赏,有过就罚,大老爷从今规矩分明。
不但南武庄,今后全地盘都按这个规矩行事。作为第一批立功受赏者,三十勇士都得到了田地、牲畜和钱财奖励;更好的武器优先分发给他们;并且全部提拔为十夫长,作为重整的庄丁团骨干。
领头受赏的冉三郎与陈福两个得力头目,喜气洋洋。因为不但大老爷给了他们奖赏,二奶奶还许诺稍后各赏他们一个老婆!他们若有看上庄里哪个姑娘的话,二奶奶帮他们做媒、下聘;如果没有看上的,那么将来二奶奶另寻好姑娘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