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86 章 茶里加点奶(第2页)

 屋子里再次恢复了和平,沈兰棠望着专注看菜单,露出几分深思。

 方亭俞几次三番接近自己,她似乎突然对自己产生了兴趣,按照初次见面时她的人设,她应该是清高孤傲的,是什么让她改变了想法?

 刘明月忽然道:“方姑娘识字?”

 沈兰棠目光微凝。

 “家父是江湖游医,我从小跟着父亲学习医术,也识得几个字。”

 “那方姑娘还真是多才多艺。”

 沈兰棠看着对刘明月的挑衅置之一笑的方亭俞,心里忽然有了想法。

 她放下菜单:“你们想喝什么茶?我最近新学了一种喝茶方法,我冲茶给你们喝好不好?”

 “好啊。”刘明月快速应道,以防万一她又问道:“我是第一个喝到这种茶的人么?”

 沈兰棠淡定转过头,无视她的小学鸡争抢朋友的心态,对兰心交待了两句,兰心很快出去。不多时,她带着一壶热水,一盏蜡烛灯还有一个方方正正的锅回来了。

 沈兰棠揭开锅盖,取出里面的茶叶,红糖,还有一个小瓶子,因瓶子不是透明的,众人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沈兰棠将锅放在蜡烛灯上,加入红糖和茶叶翻炒,见还有时间,她便和二人闲聊:“方姑娘平日也爱饮茶。”

 “会,只是不如少夫人这般讲究,我素日多喝凉水,偶尔闲下来至多就是加点茶叶。”

 刘明月得意道:“我爱斟茶,我家里有好几套品茶器具。”

 等到时间差不多了,沈兰棠一边搅拌一边倒入沸水,又等得差不多了,她才取来一旁瓶子,手持着把手将里面液体到倒了进去。

 刘明月好奇道:“这是什么?”

 沈兰棠微微一笑,道:“牛乳啊,这是我最近的发现,清茶里面加入牛乳加热会非常好喝,别有一番滋味。”

 刘明月半信半疑:“真的么?”

 “当然了。”

 沈兰棠一边说话一边在观察方亭俞表情,在倒入牛乳的时候,方亭俞一直维持得平和的表情出现了瞬间的震惊,就好像有什么东西透过她的笑容从缝隙里漏了出来。

 等奶茶最终成形,沈兰棠热情招待二人:“喝喝看啊。”

 刘明月微微眯着眼,脸上有几分好奇地接过。

 沈兰棠期待地望着她:“好喝么?”

 “……好,好喝哎。”

 虽然很难形容,但是——甜甜的,奶香奶香的,好喝哎!

 沈兰棠又期待地看向方亭俞:

 “方姑娘你觉得呢?”

 方

亭俞简短地笑了笑,低头道:“有点难以形容,好像还不错。”

 “那是。”

 沈兰棠得到了小伙伴的认同,长舒了一口气。

 喝了奶茶,吃了点心,屋里的氛围渐渐热闹了起来。

 沈兰棠举起杯子道:“五姑娘,这一杯我敬你,谢谢你送我的吊坠。”

 刘明月别扭道:“不客气,只是还你的情而已。”

 沈兰棠:“对了,难得女孩子自己聚会,我们说些姑娘家的话题吧,大家冬日都用什么润肤膏?”

 说到这个,刘明月就来了兴致。

 “我用的是雪绒润肤膏,这可是宫里娘娘用的!”

 沈兰棠:“哇,好羡慕!”

 “不用羡慕,你想要我也可以送你两只,方姑娘若是想要,我也能送你。”

 方亭俞淡淡一笑:“不用了,这怎么好意思。”

 “方姑娘这话我就不同意了,从前或许不必,但现在不一样了,你也得为世子想想啊。”

 说罢,她不顾刘明月瞬间恶心的表情,自然地托起方亭俞的手:

 “我看方姑娘这手保养的不错啊。”

 刘明月也凑上来看,一看又有些不高兴了。

 “是啊,看着还挺柔腻的。”

 “是么?或许是因为我自己行医,用了一些药用药膏。”

 刘明月理解地点点头。

 沈兰棠忽然叫出来:“你这儿怎么有个疤?”

 方亭俞左手食指根部有个火烧似的疤,方亭俞收回手,解释道:“这是我小时候不小心伤到的,那时没有在意就留下了疤,我也是那之后才开始注重保养手的。”

 刘明月点点头,认同她这话:“女孩子的确是要注意保养手的,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脸。”

 “方姑娘,你是医师,你知道女孩子经期要怎么保养么?”

 “……”

 几个女生伸长了脖子说些女孩子之间的话题,因为方亭俞是医师还懂保养,到后头刘明月也忘记了跟方亭俞的仇,毕竟事已至此,保养更重要。

 而等上了菜,沈兰棠注意她吃饭的习惯,她的确不吃动物腿,比起咸的酸的菜更爱吃甜的。

 等几人尽了兴分开,沈兰棠上车之后脸上才露出若有所思神色。

 沈兰棠到家时,谢瑾已经回来了。

 “你去哪了?”

 沈兰棠一边将披风递给他一边道:“遇见方亭俞,一起吃了个饭。”

 谢瑾猛地看向她。

 “啊,不只是我,还有刘明月。”

 “刘姑娘?”谢瑾表情更加疑惑。

 沈兰棠便将前因后果告诉了他。

 “我的确发现了方亭俞的不对劲,北戎人爱和清茶,平日里也多喝牛乳,却极少或者说没有将这两种合在一起的,但普通人因为不习惯喝牛乳,遇见了也只会好奇,不会像她那样震惊。”

 这就好像……好像意大利人遇上菠萝披萨,东北人看见鲜肉月饼,中国人在中餐馆看到中华料理,正是因为熟悉才会震惊。

 “你说奇不奇怪……”

 沈兰棠刚说完,一扭头就看到谢瑾瞳孔震惊的模样。

 “茶里加奶!”

 沈兰棠:……呃,你这个表现也让我很怀疑。

 谢瑾略过这段让他深受震撼的话:“还有呢?”

 “还有她手指上的伤疤,正常人受伤怎么会伤到那里,像是刻意绘上去的纹路,因为消不掉才用火烧的伤疤掩盖。”

 谢瑾点点头:“你的猜测的确都很有道理。”

 “其实,我今天去看了梁诩。”

 “昨日我还有一件事没跟你说,北戎人想要控制一个人当然不只是靠感情这样虚无缥缈的东西。”

 “北戎有一种慢性毒药,中毒者日常会产生胸闷头疼,难以呼吸容易焦躁等症状,只有食用解药才得以缓解。”

 “我想那个方亭俞正是利用这种毒让梁诩误以为自己爱上了她,至少,他在不知不觉中因为这种毒对方亭俞产生了依赖。”

 “这种毒还有一点就是可以通过一味药材彻底引发毒性,如果中毒已深甚至会有生命危险,我昨天还担心的一件事,就是如果事情暴露,方亭俞引发了毒性,以晋阳王世子为人质,或者直接和他同归于尽……”

 沈兰棠捂住了嘴:好恶毒又好在逻辑之内的方式!

 “那世子不会有事吧?”


 “不会,军中已经研制出了解药,这种毒的厉害在于防不胜防,如果事先不知道就无法对应,这回幸好及时发现异常。”

 沈兰棠:“那也是你心细眼细。”

 “这种药至少需要三天才能缓解毒性,不至于让其毒性被引发时完全丧失理智从而受到钳制,所以我们必须在三天内稳住方亭俞,而且不能让他们见面。”

 沈兰棠点点头:“好,我们想想办法。”

 “嗯。”

 作者有话要说

 方亭俞直接破大防

 听完谢瑾的话,沈兰棠只觉得自己陷入了头脑风暴。

 言情文女主秒变敌国奸细?

 这就是不同人看事的不同角度么?

 等等——

 “你是凭什么证据做出这样判断的?”

 “北戎人认为动物的脚接触地面各种污秽,认为脚是不洁之物,所以他们吃肉从来不吃脚。”

 沈兰棠回忆了下,今天中午,方亭俞的确将烤乳鸽和鸭肉的脚都留了下来,而且鸭肉是连着鸭腿都留了下来,给人感觉就是女孩子为了瘦不吃,或者就是不爱吃鸭腿,若不是谢瑾提醒,她绝对想不到她是为了不吃鸭脚。

 “的确,如果只吃鸭腿不吃鸭脚是很明显。”

 “但是,这也不能说明她就是北戎间隙,许多寻常姑娘也不爱吃腿啊脚的部分,嫌脏。”

 谢瑾理解地点点头:“那你不觉得那位方姑娘用餐时仪态好过头了么?如果她当真是个乡野村妇怎么可能在吃饭时表现得和寻常富裕人家姑娘一般?”

 这倒是说到了沈兰棠的认知盲区。

 她的确没有在和方亭俞吃饭时感到一丝一毫的不自在,就跟和家里人,和许许多多兆京贵人吃饭没有两样,然而这份自在本事就是一种异常。

 沈兰棠此前一直从言情文角度来看与方亭俞有关的人事,所以感觉不到异常。

 小说女主自然是美丽高贵优雅的,就算饭桌礼仪被指责,也不会过于粗鲁,有时候还能称得上一句可爱。

 但谢瑾没有这样的先入观,从他角度,只看到了疑点。

 沈兰棠手掌握拳,抵着下巴。

 “好像,你的看法也没错。”

 贵族和平民阶级是有不可逾越的阶级差的,就比如中国人和外国人,是不是外国人,看他用筷子的方式就知道。而中国人初次吃西餐也会疑惑这个怎么吃,那个怎么吃,芝士就这么干吃么,没有配菜么?至于各种刀叉用法,更是让人恨不得干脆换回筷子。

 “你这么说,好像也有道理。”

 沈兰棠喃喃自语,首次抛弃“她是女主”的观念用本土人眼光看待方亭俞。

 俗话说得好,不想不知道,一想吓一跳。沈兰棠素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他人,若方亭俞真是北戎奸细,那么她救下晋阳王世子就不是凑巧,那日王妃去找方亭俞,却突生恶疾被方亭俞救下也不是女主光环,而且谋划已久,甚至于,连刘明月遇袭也可能不是巧合,毕竟刘明月的轿子一看就不是寻常百姓……

 靠,真的都合得上!

 沈兰棠原本坚定的内心开始晃动。

 “还有别的方法区分汉人和北戎人么?”

 “方法有很多,北戎人天生高大且毛发粗长,五官也更深邃,但这些外表差异是最容易克服的,只要他们不断掳掠汉人进行□□筛选,总有一代那些孩子会长得跟汉人没有区别。”

 沈兰棠打断道:“那直接用汉人呢?”

 “北戎人认为汉人奸诈不足为信,所以他们只会奴隶汉人而不会轻易将重要事情交给汉人做。”

 沈兰棠点点头。

 谢瑾继续道:“北戎人以自己文化为骄傲,所以哪怕是从小培养一个奸细,也不会忘记让其知晓自己的文化,这在他们看来,或许就是培养他们忠诚的重要一部分。所以几乎没有北戎奸细都有着北戎人的特色。”

 “他们爱吃鲜牛乳,乳酪,只是不会轻易被人发觉。”

 “他们喜欢吃甜爱好清茶,或者茶里加糖,加盐,这能让他们补充营养。”

 “北戎人生来好战,从很小就会参加战斗,获胜后会在身体刻上标志,因此许多北戎男子脸上手臂,身体易见处都会有绘纹,也因此,民间故事里北戎人往往青面獠牙形象恐怖。还有一些会刻在手指,手腕,腰间等不易让人察觉的地方。”

 “北戎人不爱刷牙牙齿比较脏,因为

不能经常碰到水,所以头发结成鞭子干枯发硬……”

 沈兰棠从未这么详细地听过北戎人的习惯,毕竟从前,北戎人在她心中就像外星人一般遥远。

 “如果方亭俞真是北戎奸细,那这事非同小可。”

 沈兰棠忽然想起了刘明月,前生网络上有那么一个梗,男朋友出轨和男朋友翘辫子了哪个能让人难以接受,成年人的选择当然是——

 男朋友出轨了,然后出轨对象是敌国奸细!

 刘明月,如果事情是真的,这大好的福气就该落到你身上了。

 “那,你需要我做什么么?”

 谢瑾一怔,很快神色严肃地说:“我不需要你做什么,你什么都别做,这件事非同寻常,我不需要你涉险。”

 沈兰棠:“我知道了。”

 她就是随口那么一说,客气而已,这么激动干嘛。

 这事暂且不议,到了第二日,上午时分,云雅夫人府的下人登门拜访,将前一日他们定下的狼牙吊柜送了过来。

 沈兰棠惊讶道:“这么快?”

 那下人讨好地一笑,道:“这副狼牙首饰唯有少夫人订了,这才第二日就送来了。”

 沈兰棠:“……”

 夸我审美独特有见地呢!

 “那行,这个吊坠多少银两,我让下人取来。”

 下人连忙道:“不必了,少夫人,刘府的五姑娘付过钱了。”

 “刘明月?”

 沈兰棠惊讶道,她这人怎么……人还怪好的。

 “如此,就谢过云雅夫人了。”

 沈兰棠让人将下人送走,拿出狼牙吊坠重新观赏,过了一日,这吊坠还是一如初见那般既华丽又酷炫,中二病患者根本把持不住好么?

 沈兰棠正兀自拿着吊坠欣赏,谢瑾走上前:“吊坠送到了?”

 “嗯,对了,刘明月帮我付钱了。”

 “那该谢谢她。”

 “我会的。”就是这谢来谢去,感觉要没完没了了。

 沈兰棠看谢瑾穿戴整齐,问道:“你要出去么?”

 “嗯,有点事。”

 谢瑾虽然没有明说,沈兰棠却也知道是为什么,她没有多问,只是:“早点回来。”

 “好。”

 谢瑾出了府,驾马去往晋阳王府,冬日里出来的人少,路上畅通无阻,他很快到了。

 将马交给门口守卫,谢瑾道:“通传晋阳王,就说谢瑾到了。”

 谢家在兆京地位非同寻常,就算是晋阳王府也不敢怠慢,几个守卫不敢拦他,谢瑾进入晋阳王府不久后,晋阳王就冲冲迎了出来。

 “谢贤侄,贤侄怎么有空过来?”

 谢瑾抱拳答道:“谢瑾有事想面见世子。”

 “诩儿?”

 这些天,因为和刘家婚约的事,晋阳王和王妃找了不少人劝说梁诩,每个人都无功而返。但是谢家和他们素来没有往来,谢瑾也不是爱管男女情事的人,晋阳王也不敢往这方面多想,只是道:“好,我差人去喊诩儿过来。”

 不多时,梁诩就到了。他自然和晋阳王一个想法,对谢瑾来意捉摸不透,梁诩:

 “谢公子今日前来,是有什么事么?”

 谢瑾看了眼左右,梁诩屏退下人,谢瑾这才道:

 “陛下有一个秘密任务需要你执行,但是这个任务恐怕会非常操劳,陛下担忧你的身体,让我先过来看看。”

 但凡有心建功立业者,无不期望得到皇帝信重,梁诩心中激动,连忙道:“谢兄请便!”

 “好。”

 谢瑾跟他入了内院,到了习武场,梁诩手持一柄长枪练了一套枪法,习武场内还有许多训练设施,他一一用过,不多时,身上出了汗,脸色也露出苍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