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 特别高(第2页)

通常这种案子,都很难查,期间会受到很多阻力。

但一番调查下来之后,他们发现,这个案子,几乎就没什么难度。

因为他们根据上级部门的指示,很快就调查出了江凡的违纪行为——违反公职人员条例。

江凡是带编的,一定程度上也算是公职人员,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也要遵守公职人员条例。

在公职人员条例之中,就有一条明确的规定,公职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江凡就是违反了这一条。

因为他在雅凡集团和清凡制药都有股份,而且在这期间,他还曾经动用他在医院的权力,或者是说影响力,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这两家企业,开展商业性活动。

并涉嫌篡改或破坏,医院的用药规章制度等。

起初,调查人员们在接到江凡案子的时候,都把这个当成了大案子来办,因此,他们对江凡嫉恶如仇。

但调查之后,让每天和各种贪官污吏打交道的他们都觉得,江凡实在是有点冤。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江凡虽然是带编,也勉强算是公职人员,但江凡入股雅凡集团和清凡制药的事,其实没那么严重,因为很多医学领域的专家教授等,人家也有参与研究项目,项目成功后,也跟着分钱的。

而且,江凡虽然是企业股东之一,但他主要担任的是技术岗,并不主导经营。

至于什么篡改或破坏医院的用药规章制度等罪名,那更是有点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了。

江凡虽然确实有让医院科室配合他用药,试药的行为,但整个过程,医院科室都是知情且配合的,而且该给试药志愿者的钱,江凡也没少给。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的,要所有事情,全部都按照规定来教条行事的话,那很多工作都开展不了。

饶是他们第一线执法的调查人员,也不是什么时候,都完全按照规章制度来办事的。

非常情况,也要用非常办法,执法调查,也是要根据的情况,来灵活应变。

正是因为他们都深刻的知道这一点,所以,除非是原则性的重大错误外,一些细枝末节的问题,他们都不会抓着不放的,人无完人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