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9 章 阿丧阿明(第2页)

 “下个礼拜六要拍婚纱照,大小姐你可别忘了。”

 梁可风最近忙,她怕自己真忙忘了:“你提前两天再提醒我一次。”

 “好的。”

 梁大龙坐在外面客厅看孙女的时装秀,每一套他都觉得好看。

 老爷子是典型的黄婆卖瓜自卖自夸,每换一套,他都忍不住要夸赞,衣服好看,他孙女更好看。

 家里还请了摄影师,不停抓拍生活小细节。

 梁大龙内心感叹,或者他要谢谢梁耀宗,送给他一个这么优秀的孙女,让他梁家后继有人。

 感叹完,又忍不住啐一口,都怪那个贱人害死他女儿。

 何聪默默观察着龙爷的神情,不得不感慨,亲情的伟大。

 隔代亲真的能完全改变一个人,听说龙爷以前是慈父,对儿女都很宠,但那也只是听说。

 自他跟龙爷开始,龙爷在梁雅乾面前就是个典型的严父。

 这么多年,龙爷何曾有过像现在这样,如同普通家庭的老爷子那般,乐呵呵看着孙女变装,眼神清澈而慈祥。

 等梁可风试完婚礼的服装,又试了几件今晚舞会的礼服,今天凤凰山道1号要举办舞会,是梁大龙特意为梁可风举办的。

 梁可风并不排斥这类舞会,毕竟以前做间谍的时候,她还做过上流社会交际花,应付这种场合,她是手到擒来。

 虽然以梁大龙的身份,梁家不需要讨好任何人,但是,在上流圈子里广交好友,没有坏处只有好处,多一个朋友,就是多一份人脉,广结善缘,才能更好地维持梁家未来的社会地位不改变。

 就算没有洪门,也能维持梁家地位不变,那才是她这一代人要努力的。

 中午吃完午饭,祖孙两个在茶室喝茶消食。

 梁大龙问孙女:“你什么时候去港明上班?之前说好了,一个星期去一次,拖到现在还不去,我是怕我哪天突然两脚一伸,走了,港明的事,你又一概不知,到时候就麻烦了。”

 梁可风确实是忙,所以去港明的事,她一直往后推。

 她喝了一杯茶,笑道:“爷爷,姑奶奶姑爷爷不是在港明掌控大权吗?有自己人在呢,你也不用太担心。”

 梁大龙看了眼孙女:“你确定这是心底话?”

 梁可风笑了。

 原书里,梁大龙去世后,丧明掌控了洪门,而梁幼琴则继承了占据梁家大部分资产的港明集团。

 港明集团后期变成了高氏企业。

 梁可风第一次接触梁幼琴的时候,发现这位姑奶奶是个非常谨慎且八面玲珑的人,对于这种人,她警惕心难免会升起。

 只是她当时还不确定自己究竟是不是梁大龙的亲孙女,而且梁大龙看起来非常信任梁幼琴,所以虽然梁可风对梁幼琴有所保留,但一直以来,她也没有怎么去细究过这个人。

 在港明集团这个问题上,她也是能往后推就往后推。

 毕竟,她不想同时应付来自各方的各种“对头人”。

 梁可风笑道:“爷爷你要跟我先交个底,我才知道以后要怎么应对。”

 梁大龙不想给孙女太大的压力:“你姑奶奶虽然也姓梁,但她毕竟不是我们真正的梁家人,你姑爷爷他们就更不用说了。雅乾还在世的时候,他就计划,以后让港明脱离所谓自己人的掌控,少用亲戚,能用职业经理人就用职业

经理人,不然,企业做得再大,也是小作坊。”

 梁可风点头:“大舅舅说得有道理的。”

 “可惜啊,雅乾还没来得及改革,就走了。”

 梁可风疑问:“大舅舅是得了什么病?”

 梁大龙不愿回想:“车祸导致内脏出血,心力衰竭。”

 梁可风也不好安慰,只道:“我现在的想法是,暂时不在企业问题上跟姑奶奶他们有过多的交流,缓一缓,等过了这段时间再说。”

 梁大龙也相信孙女能搞得定这些人和事,但还是要尽快介入,“最迟等到婚礼结束,你就要去港明上班,哪怕就像之前说的那样,一个星期去一天。”

 梁可风答应了。她尽量吧。

 *

 秦启明换好衣服,打好领结,把手上缠着的纱布整理了一下。

 张邦国抱着一大束黄玫瑰进来。

 秦启明看了眼那黄玫瑰,“能换个花吗?”

 张邦国:“梁小姐不喜欢?”

 秦启明想着她那天的回答,一般。

 一般就是不喜欢吧。

 “你换一个。”作为曾经的江湖大佬,秦启明对鲜花完全没有概念。

 以前四少也从来不给女人送花,张邦国对此少了点经验。

 “红玫瑰你又说土,要不送白玫瑰?”

 白玫瑰?白色的?大佬脑回路转了一圈:“会不会不吉利?”

 张邦国:“我打电话去花店问。”

 秦启明吩咐:“选阳光一点的,漂亮点的。”

 张邦国打电话去花店,让花店准备一束,阳光一点的,漂亮点的花,多贵都没问题。

 花店那边回话:“粉色thora可以吗?荷兰进口的,花色好靓,全港只有我们家有,是大骆太最喜欢的。”

 张邦国按住话筒,问:“四少,粉色thora,老板说花很漂亮。”

 秦启明也搞不明白粉色thora是什么花,他担心梁可风不喜欢粉色,“有没有其他颜色。”

 “没有,只有这个颜色,荷兰进口,只有一束。”

 只有一束!

 秦启明:“那就这个吧。”

 秦启明提前到了梁家,他晚上要跟梁大龙一起吃晚饭,之后才是舞会。

 他下车后,张邦国把花递给他,他抱着花,刚好看见梁可风在狗舍逗狗,便走了过去。

 梁可风抬头看着秦启明走过来,他今天是一身白色小燕尾服,走过来时,确实就是个风度翩翩的少年公子。

 他终于换掉了黄玫瑰。

 梁可风再定睛一看,黄玫瑰换成了——粉色康乃馨。

 粉色康乃馨!!!

 虽然是个比较罕见的品种,但他给她送康乃馨!!

 可能这个年代的人是真不讲究。

 她忍不住笑了,“今天花很漂亮!”

 看来是买对了?秦启明以为梁可风喜欢,忙笑着递过去:“你喜欢就好。”

 梁可风接过康乃馨,转手递给了小环。

 两个人站在围栏外看着狗舍里的猎狗在玩皮球,训狗师见未来姑爷来了,忙想着讨好。

 训狗师站起身:“阿丧,阿明,eon!我们给骆少爷表演个节目”

 阿丧?!

 阿明?!

 丧明侧目看向梁可风,梁可风一脸无辜,她说:“快看表演。”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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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黑色夜空下,一辆白色小轿车在马路上飞驰而过。

 紧跟着是两三辆汽车追逐而来,速度快的惊人。

 哒哒哒哒哒!

 后车有人举着冲锋枪疯狂狙击!

 但对方是跑车,速度太快了,他们追不上,眼睁睁看着距离越拉越远。

 梁可风手里拿着枪,本来想要把后面那辆车的车胎也干掉的,可惜距离太远没机会。

 秦启明开太快,把那伙人远远甩在了身后。

 可就算是这样,对方仍然不依不饶,没有半点放弃的

意思。

 在这种毫无遮挡的马路上想要完全把他们甩掉,可能性不大。

 秦启明一个急转弯,车头往右一甩,甩进了一条小道。

 梁可风认出来,这是去平门荔枝林的路。

 这条路没有路灯,也没有行人。

 很快,到了荔枝林,大门是竹子扎的,此时大门紧闭着,丧明没有减速,而是直接撞了进去。

 耳边传来竹子刮车皮的刺耳声!

 进了荔枝林,往开阔地带开了一段,绕过鱼塘,再往里就没路了。

 他一脚急刹车,车上的黄玫瑰惯性往前飞去,鲜花撞到挡风玻璃上,摔了个稀碎。

 远远能听见,后面的车快追来了。

 两人迅速下车,秦启明拉着她就往荔枝林深处跑。

 此时在下雨,虽然不大,但林子里的草都被雨淋湿了,非常的刮人。

 这个平门荔枝林真是跟他们有孽缘,上次她来,警匪大战,刚好遇到她阑尾炎,最后她也是跟他一起逃命离开的。

 荔枝树茂盛的地方,杂草反而会少些,但也不容易躲藏。

 秦启明拉着她往荔枝树稀疏的地方跑,那里的灌木丛繁盛,容易藏身。

 后面有人追上来了,听声音人数不少。

 秦启明和梁可风藏在草丛里,两人背靠着背,各自握着手枪,静静等待着。

 周围一片漆黑,只有远处住宅楼的一点点灯光照过来,聊胜于无。

 雨水滴落在头发上,她眯起双眼,以看清前方的情形。

 脚步声和说话声越来越近,就在梁可风这个方向,她数了一下,总共四个人。

 只要枪快,干掉这四个人应该问题不大。

 但是后面还有声响,如果贸然开枪,会吸引更多人过来。

 她忍着,借着微弱灯光,看见一个右手手臂纹了个大太阳纹身的男子大声跟同伴说:“是不是穿过荔枝林跑了?”

 “万一跑了怎么办?还怎么抓活的?”

 “刁!回去没办法交差了。先往外追!”

 “下这么大雨,老天都不帮我们。”

 那几个人呼啦啦往另外一个方向跑了。

 等了好一会儿,两人依然一动不动,一直没听到车辆离开的声音,说明他们还没走。

 她蹲累了,靠在他背后,背部是温暖黏腻的,此刻,周围只有雨打树叶的声响。

 刚想说话,却听见窸窸窣窣的脚步声传来。

 从声音上判断,应该只有一个人,在秦启明那个方向。

 她手肘轻轻撞了撞他以示提醒,秦启明明白她是什么意思。

 待那人越走越近,他似乎也看见了他们,在他举起枪的瞬间,秦启明一跃而起,一脚把他手枪踢飞,随即手里的刺刀插了过去。

 一刀插中了肩膀,再一刀,刀尖插进心口,那人不知道从那里摸出把小刀刺了过来。

 直接刺向丧明的眼睛,丧明往边上一闪,抬手抓住刀刃。

 刀尖从丧明虎口穿了过去!

 痛!

 他一咬牙反过刀把,狠狠往前一刺,小刀插进对方脖子里。

 两把刀,一把在心口,一把在颈脖子里,那人在地上蜷缩起来。

 在旁边举枪随时准备补上的梁可风,这才收起了手枪。

 远处传来汽车驱离的声音,那些人应该走了,但不确定还有没有人留下。

 梁可风扫了一圈,周围没其他人,她看见秦启明的手在流血,问他:“你没事吧?”

 这会儿雨小了,秦启明摇头:“我没事,我们从另外一个方向走吧。”

 就在这时,一声熟悉的口哨声从池塘的方向传来。

 是阿铁。

 梁可风吹哨跟他呼应,很快,阿铁赶来了。

 梁可风问:“那些人都走了吗?”

 “都走了。”

 “知不知道是谁?”

 “都是生面孔,以前没见过。不过,我把那些车牌号码都记下了。”

 记下车牌号,回去可以查,究竟是谁追杀她。

 阿铁留下来处理手尾,梁可风和秦启明往回走,去找他们的车。

 路上,秦启明问:“你猜会是谁?”

 是谁要来杀她?

 所有知道她身份的人应该都不敢对她下手,就算心里想,但在郑复英这个前车之鉴面前,没有人敢轻易冒险。


 不知道她身份,又跟她有仇的,也就忠义那帮人。

 曾老六刚被梁大龙处理过,应该也不敢轻举妄动。

 只有冯财兴,这个不上不下的人,估计咽不下这口气,想绑架她,或泄愤,或交易。

 听完她的分析,秦启明说:“我以前跟冯财兴接触过,这人没什么宏才大略,因为下手够狠,才被提拔起来的。而且他这人记仇又小气,真有可能是他。”

 两人往前走回汽车旁,他从车尾箱拿出药箱,准备包扎手上虎口的伤口。

 “要我帮忙吗?”

 “不用,小伤。”他坐回驾驶座上,非常熟练地开始消毒。

 梁可风把车头摔烂的黄玫瑰拿出来扔了。

 她坐在一旁,看他用纱布单手包扎伤口,动作娴熟,像他这样的出身经历,以前应该没少受伤。

 她好奇问:“你为什么送我黄玫瑰?”

 代表真挚的爱,不是吗?

 他反问:“你不喜欢?”

 “一般。”

 秦启明:“……”

 纱布要打结的时候,她主动帮他:“你虎口被刀插穿,创面挺大的,要不要去医院看一下。”

 他看了她一眼,她正低着头,头发淋湿了贴在额头上,不知道为什么,此刻有种错觉,好像她真是他女朋友。

 纱布绑好了,他收回目光。

 两人衣服都湿透了,这种天气湿衣服穿久了,容易生病。

 他说:“这点小伤不至于去医院。我先送你回去。”

 回到北角楼,洗完澡,梁可风站在窗前,外面又开始下雨了。

 窗外的三角梅花开了几个月,依然红艳艳的,它的花季,似乎没有停歇的时候。

 *

 第二天,阿铁来告诉她,昨天追杀她的车,其中有辆是冯财兴底下一个红棍的。

 所以,追杀她的人,不用想,是冯财兴无疑。

 恰逢双龙堂和信字头马上要进行第三轮谈判,之前都是两边代表在谈,这次梁可风要求冯财兴必须出席,地点就在万安地头的一家茶楼里。

 之所以选在万安地盘,是因为在万安地头上,忠义得不到便宜。

 当然,万安也不可能在明面上帮作为外人的双龙堂。

 所以,这对于双方来说,选的地点算是相对中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