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告别(第2页)

 “胜利后,他被吸纳进调查统计局北平站,任中尉通讯员。曾参与过多起盗窃、绑架、刺杀的恶性事件,双手沾满民主人士的鲜血。譬如,何先生...”

 何金银起初还觉着赛狸猫颇具“侠气”,可听到后面,再联想到短短两天内赛狸猫亲手缔造的三起灭门血案,不由得恨恨的骂了一声:“呸!走狗!”

 孙大圣拍了拍他的肩膀:“没错!与人民为敌,就是自绝于天下!”

 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他的神情猛然一滞。随后盯着何金银不解的双眼,一字一句认真叮嘱道。

 “北平城尘埃落定之前,赛狸猫一定不会善罢甘休。他右臂被我击伤,最少也得将养上两天。这个人出身匪类,江湖气极重,称得上睚眦必报,你千万要小心!”

 想起那个张口闭口就是“不留活口”的家伙,何金银只觉着自己的心脏又开始不争气的剧烈跳动。是啊!今天有孙大圣,那明天呢?后天呢?

 孙大圣面色凝重,眉头紧皱,内心似乎极为挣扎。

 半晌,他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一般,随手一摸,不知道从哪儿掏出一把小巧精致的配枪。

 “勃朗宁m1910,7.65mm口径,体型小,因为枪口上有一圈花纹,俗称‘花口撸子’。和同期的‘马牌撸子’、‘枪牌撸子’相比,更适合于暗杀或者文人佩戴。”

 随即就给何金银讲解了一番使用注意事项,将“花口撸子”往面色呆滞的何金银怀里一塞:“喏,借给你防身。记住喽,只是借!再见面时你可得还我!”

 何金银就像接了块烫手山芋,双手捧着这把小巧的配枪,只觉着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

 相较于他印象里的热武器,不过巴掌大小的“花口撸子”看上去确实缺少一股阳刚之气,黑漆漆的枪身反而透着一股子阴柔之美。如果佩戴者再是一名五大三粗的汉子,怕不得羞于拿出来示人。

 见他还在楞神,孙大圣在他面前打了个响指,这才把他惊醒:“天快亮了,我再示范一遍!这可关乎到你的身家性命!听好了,花口撸子后座力很小,击锤也不凸出,平常很适合隐藏在衣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