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巴哈姆特是谁?(第2页)
上到法院下到警署,各行各业共同特点就是贪腐盛行,权财交易都快从潜规则变成赤裸裸的明规则了。
警署基层面对一般的打架斗殴、邻里纠纷、寻找失物之类的事件,基本是能推就推,能拖就拖。
毕竟绝大部分警员连职位都是花钱买来的,不先把好处给上,还能指望他们好好干活?
当然,在某种意义上,这种遇事全靠金钱说话风格的治安管理体系也是格林港的专属特色。
毕竟这座城市的拥有者——大地精财阀卡罗恩·拉杆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狂热财富收集者,只要给出足够多的价码,卡罗恩可能连绞死他自己的绳索都敢卖。
同样的道理,如果给的钱足够多的话,警署也能瞬间变成最凶狠的鬣狗,对金主言听计从,盯着他们能欺负的软柿子狠狠地捏。
相比起来,培特觉得巴哈姆特敬业得简直根本就不像格林港警署的人。
培特的印象里,格林港的警员根本就没多少耐心,不管什么案件,只要进了审讯室,肯定要明里暗里地暗示着他赶紧给钱,要是钱给的不够那就直接打作邪神信徒送去绞死结案,钱塞够了,才有机会走入正常的问询流程。
本来他都做好大出血一次的准备了,结果没想到巴哈姆特从头到尾都没提起过要钱的意思,而且那一副不怒自威的气质,让培特紧张得也没敢提出给钱贿赂的事。
“先生,你真的是格林港警署的?”培特一边用通用语签下“培特·奇纳尔”的名字,一边忍不住好奇问道。
培特注意到用这支笔签字时写出的也是金黄色的字迹,在油灯光芒的作用下正反射着亮光。
巴哈姆特没有正面回答培特的问题,见培特签下名字便站起身来,几步走到门口,拉开房间门朝外面喊了一声。
“确认过了,他是无辜的,跟那些邪教疯子不认识,进来收下尾就可以让他离开了。”
话音落下,培特便看到一个穿着最大码格林港警署制服,少说得有200多斤的胖子警员急急忙忙地挤进了门,朝巴哈姆特敬了个相当不标准的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