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罪魁祸首(第3页)
她又提醒道:“在合约上写明,代言期间我们支付银两,要求两人日常及重要会客场合,必须穿着我们水云间的服饰,律法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从始至终,他都在认真倾听,用心思考,补足不足之处,“既然代言人收了银两,如果没有做到,就要对我们进行赔偿。”
“对,有权利就会有义务。”云舒十分赞同。
南宁知做事,云舒根本就不需担心,他总能把事情做的稳妥,办的漂亮,思虑周全,一点就透,还能补足她想法上的漏洞,云舒觉得与他沟通起来特别容易,不用过多解释,不需要有疑虑。
两人商讨完了下一步计划,又讨论了现状及整改方案之后,南宁知才问道:“你最近有事情?只要能用的上我的尽管开口。”
刚刚走进来的沐青听了这话,也跟着附和,“云舒,我们是朋友,你的事就是我沐青的事,听说沈梦悦要嫁人了,男方是城外小黄庄村长之子,我打听过,那男子口碑极差,妾室特别多,而且有人说那人还曾是小官馆的头牌。”
原来沐青也这么八卦,打听的比自己都详细,也不用再瞒着,云舒便把整个事情简单描述了一遍。
听完,沐青一拍桌子,愤怒道:“沈府的人都不是好东西!沈梦烟和她母亲欺负你,再是沈礼,如今又是沈凌炎和沈梦悦,云舒,你不能太好脾气,让我去把他们揍一顿。”
说着就要往外走,却被云舒手快地拉住,“有仇不一定要当场报。”
沐青听了这话有点迷糊,便向南宁知看去,“臭狐狸,你跟我一同为云舒报仇去!”
南宁知挑了挑眉,狐狸眼看了眼沐青,“当然!”又看向云舒道:“只要云舒需要,南宁知随时待命!”
现在沐青与南宁知两人,都激情澎湃地朝云舒看来,等待云舒的号令。
本不想麻烦两人参与自己家的破事,但既然两人如此信任自己,云舒便做了一个新决定,“好!我们三人同进退!”她把这两个人归在了自己羽翼之下。
半晌,沐青回家与父母请示完又返回了水云间,三人便离开了这里,向沈府走去。
此时,云舒走在前面,身后跟着两个丫鬟打扮的人,一个丫鬟挺直摇杆走路,时不时还跟云舒聊会天,另一个则擦了胭脂水粉,描眉涂唇,但狐狸眼极其惹眼,走路的步子较大,身材在三人中最是高大,如同男子。
前者是沐青,后者自然是南宁知了。
三人要一同面临接下来的挑战了,而事情也接踵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