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一章 我们回家(第2页)
所以趁机取下绑在手腕上的金针,捏在手指间,打算在他临近自己一步远时,趁他色迷心窍,用金针作武器,将他拿下,威胁他放自己和弟弟离开。
其实进寨子是要搜身的,而她携带金针的布包形状酷似布艺手带,这手带有手掌宽,金针插在手带夹层中间,贴着手腕缠上一圈,连以搜身严格而著称的皇宫守门侍卫,也没搜出问题,让她携带进宫,这些杂牌看守就更不会把手带当回事了。
以手带的长度,都不够在脖子上绕一圈的。
谁又能想到它能杀人呢。
但此时此刻,它就是云舒的杀人武器。
眼看刀疤脸就要走到一步之处,周围不知情的几个兄弟还在吃肉喝酒。
只要刀疤脸再近一步,云舒就能万无一失的制服他。
可是意外出现了。
门外响起嘈杂声,房门被一个兄弟撞开。
跑进来一个持刀男人,身后还跟着一个大弟弟。
本想说是持刀男人的小弟,可这位小弟个头很大,身上一块块类似健身出来的硕大肌肉,头大脚大,手也大,尤其胳膊上的肱二头肌,快赶上云舒两条腿粗了,这么个大家伙,叫小弟不合适,还是大弟弟更贴切些。
但云舒认识这位大弟弟,正是曾被云舒狠踩脚丫的那个斗鸡眼。
而他追随的那个持刀男人,云舒也见过,她跟长明逃出刀疤脸的民宅时,有三个男人堵在院门口,而这个持刀男人,就是堵门口的三人中,站在中间的那位。
虽然那晚光线不佳,但从他身边经过时,云舒还是多看了一眼,现在不过几日的功夫,她倒还记得清楚。
就在她准备出手,打算一招制服刀疤脸的绝佳机会,被这个斗鸡眼和持刀男给搅和了。
因为刀疤脸一见有人杀进来,失去了调戏良家女子的心情,迅速抓起桌上的大刀,挡在身前,却没有参战,只是指挥小弟们冲锋陷阵。
见持刀男被几个小弟围在中间,体力下降,身上多处受伤,完全处于劣势,只要再拖上一刻钟,他准完蛋,刀疤脸便不再紧张,嘚瑟的教训起持刀男:
“大哥,我本想留你一条狗命,可你不知道珍惜,那么明年的今日就是你的祭日,不过你放心,我会把你埋在这寨子底下,让千万人整日从你尸体上踏过。”
持刀男拼力踹开一人,趁喘气的间隙,冲刀疤脸喊叫,“老二,当初你被人打的就剩半条命,是我把你背回寨子里,跟你拜把子,让你做了二当家,我自认对你不薄,对寨子里的兄弟也不差,你们为什么要背叛我?”
刀疤脸知道大哥大势已去,便坐在那个象征着老大的长椅上,一脸轻蔑的斜眼看大哥,“大哥,你自己回头看看,是兄弟们硬要跟着我,并不是我忘恩负义!因为他们跟着我有饭吃,能夜夜钻女人被窝,可他们跟着你,他妈的只能吃糠咽菜,大哥,我们也要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