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奇案:一尸三鸟鲁苑诗风
第101章 张侠据理力争(第3页)
警察局里,刘震东正埋头处理事务,文件堆满了他的桌面。
看到张侠进来,他抬起头,问道:“有什么需要申诉?”
张侠正色道:“状告阿虎。”他的声音没有丝毫的犹豫。
刘震东:“这里是办公室,咱们去询问室吧!”
然后,他们来到询问室。刘震东、书记员,还有两个警察都到位。
刘震东扭头对书记员说:“又一个状告阿虎的,这几天是咋了?而且都是出自贾府,”然后,刘震东面对前面站着的张侠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做什么工作?为什么状告阿虎?”
张侠回答道:“俺叫张侠,俺有一个孪生哥哥张义。家住二十里铺村。现在在乌鸟县浣湖村贾府做事。状告阿虎杀死我哥哥张义。”
张侠条理清晰地说道:“张义住过的房间,墙壁、桌子腿有血迹。床底下有一颗纽扣,是哥哥张义褂子上的。有一个晚上,邻居阿丙,看见阿虎扛着一个东西,来到浣湖边,邻居好奇,跟踪过来,看到在一片荒地,给捞尸人王奎一起埋了一个东西。”他的语速平稳,每一个细节都描述得清清楚楚。
刘震东听后,神色凝重,说道:“此事非同小可,你可确定所说属实?”
张侠坚定地回答:“大人,千真万确,我绝不敢有半句假话。”
刘震东沉思片刻,说道:“好,我会尽快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