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那一天,雷鸣城迎来了它的王(第2页)

 米尔缩了缩脖子。

 这句话确实戳到了他的痛处。

 无论是否信仰那个该死的圣西斯,他都必须装作无比虔诚的模样。

 其实也不完全是装的。

 祈祷、捐钱这些事情他还是会做的。

 看着冷静下来的老朋友,扬用慢条斯理的声音说道。

 “至少他确实打败了魔王,我觉得他作为一名统治者没什么问题。”

 “问题大了,”米尔摇了摇头,叹息着继续说道,“魔王死了,魔王领很快会消失,然后慢慢地整座城的冒险者都会失业,再然后是酒馆和铁匠铺。我的会计算过,我们会失去至少四分之一的收入……也许更多。”

 莱恩王国是骑士之乡,但没有哪座城市能靠脱产的骑士老爷赚到钱。

 相比起耀武扬威的三叉戟骑士团,“迷宫”才是雷鸣城的特色,也只有“迷宫”才能将十六出头的小伙儿从乡下骗到这里,而且是持续不断、成千上万的那种。

 他们要么从迷宫里带回值钱的宝贝,要么怪自己倒霉被魔物留在了里面。

 地狱的入侵?

 谁在乎那种东西!

 这里又不是挨着前线的奥斯帝国!

 倒不如说,有机会他还真想养一只魅魔试试!

 然而现在魔王死了,有钱有实力的冒险者很快会马不停蹄地前往下一座有迷宫的城市,而没钱买船票的冒险者则会成为扰乱治安的不安定因素。

 “他们总得学会适应新的生活。”扬用很轻的声音说道,“没有人能永远的活在过去……哪怕是你我。”

 “但愿吧。”

 市长叹了口气,望着天花板自言自语地说道。

 “你说……要是有那种守规矩一点儿的魔王该多好?比如老老实实待在地底下,一三五我们下去,二四六他们上来。”

 或者干脆别上来。反正您就算把雷鸣城打下来也不可能守住不是吗?

 “第七天大家一起休息对吗?”

 扬闻言笑出了声。

 “那还叫魔王吗?”

 冒险者们追逐迷宫是为了信仰,为了荣耀,为了升格,为了成为被圣西斯宠幸的对象。

 理性分析,魔王应该也有自己的诉求。费那么大工夫侵略地表,总不至于是来闹着玩儿的。

 米尔市长显然也觉得说出这种话的自己很蠢,对着天花板叹了口气。

 “说的也是。”

 有时他不禁会想,如果艾萨克王朝没有灭亡,而是一直延续下去直至今日,他所生活的雷鸣城又会是什么样子。

 不过那种事情只能任凭想象了。

 毕竟他了解的历史,也未必就是最接近真相的……

 ……

 另一边,骑士团的队列已经穿过了大街,紧随其后的是扛着大口径步枪的征召兵团。

 和领主手下的兵士不同。

 他们大多来自田野,矿山或者码头之类的地方,只有在领主需要的时候才会集结。

 虽然人们的欢呼与掌声都簇拥在了领主与骑士的身旁,但能够踩着曾落在神选者肩膀上的花瓣前进,对于身为凡人的他们而言未尝不是一种荣幸。

 至少。

 那自豪的表情不是装出来的。

 有人欢喜,有人忧愁。

 就在扛着烧火棍的方队踩着整齐的步子从街上路过的时候,街对面的酒馆里正是人声鼎沸,叽叽喳喳的吵闹就像枝头上的麻雀。

 这座酒馆的名字叫“剑与断剑之亭”,名字的由来似乎是因为这家店的老板以前在门口挂了把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