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7章 慌不择路(第2页)

 当过兵的人都知道,夜里打仗用手电筒,就等于是个活靶子。

 砰砰砰。

 对方两拨人马迅速合拢,并且朝着我的方向密集开枪。

 在沙漠里我学过之子步,所以一枪开出去之后,我弯着腰,借着草丛的掩护,斜刺里冲了出去,跑了五六步之后,再次改变方向。

 砰。

 奔跑的过程中,我一边开枪,一边寻找有利地形。

 我跟耗子张他们的距离,现在顶多五六百米,刚才被我打中的那个人,一半是我的枪法比较好,一半是运气使然。

 有时候,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

 所谓瞎猫碰到死耗子,守株待兔,既是运气,也是实力。

 球球一直没有开枪,一是因为他主要的目标是搭救邓士伦,二是我没有什么事情。

 而我第二次开枪,既是震慑敌人,也是给球球提醒,意思就是:我没事,你赶紧行动。

 服下刺激潜能的药物,我知道,我的精神状态顶多维持两个小时,所以,我要尽可能的在这两个小时内,把敌人所有的火力全部吸引过来。

 这样做,既能保证球球顺利救下邓士伦,也能让球球和邓士伦进行反跟杀。

 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我能坚持一定的时间。

 砰砰砰。

 耗子张七八个人,渐渐合拢,其中那名受伤的家伙,只是胳膊擦破点皮,看着流了很多血,其实简单包扎一下,不影响继续战斗。

 刚才这家伙之所以惨叫一声,也是为了麻痹我。

 由此可见,战场之上,只论生死,不问过程和手段。

 “咦,那里有个土岗子。”

 我一通乱跑,借助天空中的闪电,偶然发现,正左方向有一个土岗子,于是想也不想的,朝着土岗子跑了过去,与此同时,我还唯恐耗子张等人跟丢了,回身开了一枪。

 我已经开了第三枪了,也就是说,再开两枪,我就要装弹了。

 装弹是需要时间的,虽然只是几秒钟,但这几秒钟,必须在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才能装弹。

 这一点,我心里无比清楚。

 嗖嗖嗖。

 身体素质提升到最佳状态的我,就好像一只穿行在草丛里的豹子,速度非常快,遇到小沟,小渠,我是一跃而过,终于,在四分钟之后,我翻上了土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