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在年代文里被迫柔弱花休古香
第213章 九十年代暴发户的盲眼贫妻一(第3页)
孙昊是第一次这么大方,给一个人花钱看病打针,又买吃买喝。
等出完钱之后他就后悔了,为了挽回损失,他决定让原主当他媳妇儿,要不然这钱就白花了。
他也不在意原主看不见,只要原主乖乖听话操持家务就行,更何况原主有一张艳丽非常的脸,如果不是太瘦的话,肯定会更加美丽。
原主无处可去,孙昊又是她的救命恩人,便答应了孙昊的要求,两人约定好等时彩蝶到了年纪就领证,接着孙昊留了点钱,又拖楼下的面馆,一日三餐给时彩蝶送面,就只身去了首都。
没想到这一去,孙昊就去了一年,等两人再次相见,孙昊已经是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了,他是特地回来接媳妇儿的,将人接到首都新买的家里,孙昊就又窝到工地上去了。
孙昊舍不得花钱,所以尽管成了老板,他也没有花钱请人照顾原主,只是每天让司机给家里送一趟菜,让原主自己摸索着照顾自己。
虽然依旧没有人照顾,但在首都的生活要比在小县城好的多,有吃有喝,再不是一周才能吃一个鸡蛋,而是天天都有肉吃。
时彩蝶知道孙昊挣钱了,但因为看不见,所以根本不知道孙昊多有钱,她每天呆在家里吃的好睡得好,皮肤也养的白皙,有一天孙昊喝多了被送回了家,看到原主这样一个美人,两人就稀里糊涂的成就了好事。
有了这么一次之后,尽管两人之间不存在什么情啊爱的,但孙昊回家的次数却多了起来。
按理说,这样有人养着的日子也不算差,但坏就坏在孙昊虽然是个铁公鸡,但很注重打扮,这样才能更快的融入到那些老板中去,特别是他有条一直宝贝的带着的大金链,很快就引起了别人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