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在年代文里被迫柔弱花休古香
第353章 五十年代逃荒队伍中的路人甲四(第2页)
孙建突然被人拉住裤腿也是吓一跳,第一时间,就是将手上的吃食举高,担心有人来抢东西。
但低头看去,发现是个和自家儿子差不多的小姑娘,小姑娘 头发凌乱,脸上脏污,最主要的是,嘴唇血淋淋的,血水都顺着流到的下巴上,看着可怜不说还带着些恐怖。
孙建一时升不起什么同情心,反而有点担心被缠上,根本就没认出来眼前人是前两天一早,缠着自己媳妇儿搭话的小姑娘。
“小姑娘,叔叔还有事,你家大人在哪,叔叔叫那边的同志领你去找人。”
方蕊听到孙建不带一点怜惜的话语,表情就是一僵,同时也有点不可置信。
方蕊从小因为寄居在叔叔婶婶家,就特别会看人脸色,也知道怎么讨好人,才能达成自己的目的。
所以她在他们村里都是格外讨人喜欢的,要不然她一个孤女,在这荒年,不可能养成:虽说不是白白嫩嫩,却也看着乖巧健康讨人喜欢。
明明这一家人一看就是心善心软的,可自己替代人家闺女的想法没达成就算了,又因为那家儿子的敌意,失了女主人的怜惜,现在自己都这么可怜,怎么眼前人还这么冷漠!
“叔叔,你不记得我了吗?我们第一天在火车上见过的,我父母都没了,我没有家人能帮我。”
说了这话,方蕊还想再掉两滴眼泪,却立马就被回忆起第一天的经历的孙建打断。
“好了,你别哭,这个馒头你拿着充饥,叔叔家还有两个孩子饿着呢,实在帮不了你,你要是一个人偷跑出来的,还是去找那边的同志给你送回家去吧。”
孙建塞了馒头,扯回裤腿就走,一点都不想再和方蕊闲扯下去。
孙建虽然老实,但也是这个年代少有的读过书的,小姑娘的小心思,要是第一次遇见时他有点怀疑,今天他就确定了,这姑娘这是想赖上他们家。
他虽心善,带走了同村人的女儿来养,但他接人来是给自己儿子当童养媳的,就和她上个养女一样,他不可能再多余的发善心,在这个饥荒年,再接个心眼多的陌生人来家里白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