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我说,如果我愿意娶你(第2页)

 因为柳女士遗嘱,被陆先生费劲的推翻。

 经过十多年拉锯战,法院改判了,柳女士的遗嘱中,百分之五十三股份有一半是夫妻共同财产。

 要分给陆先生!

 陆先生现在有百分之二十六的股权。

 哪怕如此,但第一股东仍旧是陆擎渊。

 当然,如此复杂狗血的故事,是叶苜苜的妈妈告诉她的。

 因为富丽集团和陆氏集团有合作往来。

 她妈妈很欣赏柳女士。

 柳女士强了一辈子,唯独找男人眼光不行!

 妈妈要求她以后找男朋友,一定要睁大眼睛,绝对不能找陆先生这样的。

 不然她死了,都查不明白是怎么死的。

 所有人都怀疑,柳女士的死亡和陆先生有关。

 可是,没有证据!

 只能眼睁睁看着陆先生,拿着柳女士的遗产,养着小三和私生子。

 还和她的儿子争夺家产。

 所有人都不耻陆先生一家。

 但偏偏这样的人却能活的很好。

 果然印证了那句,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她大概四五岁的时候,见过一次陆擎渊。

 那时候是集团年会,陆擎渊被舅舅从帝都带来参加富丽集团年会。

 当时妈妈问过她:“喜欢那个小哥哥吗?让他当年男朋友好不好?”

 那时候她太小了,牙齿还没长齐。

 她一边吃着小蛋糕,一边软萌问妈妈。

 “妈妈什么是男朋友,能吃的吗?”

 结果这句话,逗乐了陆擎渊的舅舅,和她父母!

 但她和陆擎渊也就只见过这一面,便再也没见过。

 当年爸妈车祸,陆擎渊并没有来悼念,他舅舅随礼来了!

 人没到!

 当然,叶苜苜能够理解,人走茶凉,她一个孤女没有可图谋的价值。

 尤其是她放弃富丽集

团的管理。

 所有人知道巴结她没有用。

 她父母在世时,门可罗雀。

 而她父母去世后,无人问津。

 只是,陆擎渊忽然要见她,真是为了陆夫人一事吗?

 卢明看出叶苜苜的犹豫,问到:“主人,需要清场吗?”

 卢明和卢希私下还是会叫她神明。

 有外人在,叫她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