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爱 (下)

 中条爱撑着脸,满是疲惫:“他说他对我一见钟情,可我知道他只是喜欢我的二十岁。

 我比他小了二十岁,婚礼那天他搂着我肩膀的时候神父喊着新郎呢,新郎在哪?新娘她爹都陪新娘在这站了好一会儿了!”

 说到这她无声地笑笑,“刚结婚的时候他的确会每天让人给我送一束清晨的鲜花,花枝上永远套着戒指项链或者手镯。

 所以有时候我觉得他的吻也未必枯朽,毕竟他衣冠楚楚风格儒雅,还很有钱,懂得浪漫,这样一想喜欢他好像也不亏。

 因为东京的街头还有很多年轻姑娘想用身体交换一个飞黄腾达的机会,给她们机会的对象可能半截身子埋进急救室半截灵魂飘到深山老林里。

 于是我很尽职的扮演一个全职好太太,像个笨蛋一样在偌大的房间里拖地插花洗衣,没事做就呆呆躺在沙发上看无聊的综艺节目等他回来。”

 姑娘先不说每天戒指项链手镯的开销,光是你这个偌大的房间的开场就足够令人黯然神伤了啊!你知不知道有很多人不管前世今生都是缩在一个不超30平的房子里醒了上班工作饿了打开窗户喝西北风啊!!!

 他妈的我跟你们这些有钱人拼了!!!

 即便心里如何腹诽,明面上李彻还是像于大爷一样当个尽职的捧哏:“那后来呢?是不是你丈夫死了所以你才来夜总会当经理的?”

 中条爱语滞了一瞬间,歪了歪头:“李君是吃醋了?”

 李彻想终止这暧昧的话题,可女人的话语却让话题更加暧昧了。

 “不过在我心里他的确和死了差不了多少。”中条爱的眼睑又垂了下来,“我在他一直不让我打扫的书房里找到一张照片,照片早已褪色,内容是年轻时候的他搂着女人傻傻的笑,那个女人眉宇间和我有七分像。”

 “不,”中条爱说,“应该是我像她。”

 “我以为他喜欢我的二十岁,可没想到他喜欢的是另一个女人的二十岁。”她说,“我是作为一个人的影子而存在的,这么一想忽然就有点恶心。”

 我靠这是什么女频替身文学,接下来的发展不就宛宛类卿了么,小姐咱要不要改个名叫嬛嬛啊。李彻在心里吐槽,今天他的槽吐得格外多。

 李彻闷头喝酒:“所以这就是中条小姐来霸王屋当经理的原因?”

 中条爱没有否认:

 “我已经三十岁了,这是说老又年轻说年轻又太老的年纪。

 如果我还是位普通的家庭主妇就只会洗衣做饭打扫房间卫生,每天看着傻傻的综艺节目笑出皱纹和赘肉,在丈夫归家太晚的时候默默埋怨却又不敢发作,因为你知道你的一切都是他给的,离开他你什么都不是。

 你做家务是因为你只会做家务,你温柔贤惠是因为你只有温柔贤惠拿得出手,如果离开这个家庭你的所有技能都派不上用场,你的一切都是得益于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