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节(第2页)

 

 叶知夏摇头:“是金子总会发光。你之前只是明珠蒙尘。你信不信,就算没有我,你一直在哪个庄园里,你依旧会有不输于现在的成绩。”

 

 李明珠头脑清晰的道:“我信,但我也相信,那未必是新生,也有可能是深渊。”

 

 正是这份头脑清醒,才能造就她任何时候都立于不败之地。

 

 叶知夏的好奇几乎达到了巅峰:“所以,方便说说吗?”

 

 

 

 

 

 第140章 赚钱小天才 !

 

 李明珠也确实需要一个倾诉对象。

 

 她的过去太特殊了, 如果轻易跟外人透露,只可能会给未来挖一个坑。

 

 而叶知夏见识过她过去的一角。

 

 而且直觉上来说,这人值得信任。

 

 “李明珠是我后来改的名字, 我原本叫李二妹,字面意思,家里生的第二个丫头,连正经名字都不配有。而我弟弟, 叫国栋。”

 

 不是不会好好取名,只是没用在她身上。

 

 叶知夏也是从村子里走出来的,实在能理解这一情况。

 

 毕竟, 她当初怀疑一些事情,就是从自己名字过于文雅开始的。

 

 她的村里也是有几个招娣的。

 

 “但明珠确实是好名字。”

 

 叶知夏形容她就用的明珠蒙尘。

 

 李明珠笑, 参杂着些苦涩。

 

 “这是我16岁自己改的。那年我爸让我嫁人,我长得好看, 村里有人愿意出三千块钱的彩礼。我不愿意, 就求在大城市当保安的叔叔给我介绍个工作。最后我是跟家里各种许诺赚的钱一分不留都寄回家里, 才从村里出来的。我还记得,当时我穿的是我弟穿不下的衣服,我穿还有些宽松, 鞋子还是我自己做的, 鞋底子不知道什么时候磨破了, 我就在鞋里垫了块树皮当鞋垫。”

 

 人的苦难是没有尽头的。

 

 叶知夏的童年已经很不容易了,但听别人的过去, 依旧难以想象。

 

 “然后就来了帝都?”

 

 李明珠点头:“我叔叔把我介绍给了经理, 他问我叫什么, 我就说我叫李明珠。后来我领到了我的胸牌,我就摸着上面的名字笑了一宿。”

 

 叶知夏知道这里一定会有转折。

 

 “后面你的人生估计比这个胸牌还要新。”

 

 李明珠眸中闪过一抹狠厉, 可再看向叶知夏时,又被一份笑意代替。

 

 “他们让我做鸡。”.

 

 露骨到刺耳的六个字,让叶知夏就这样一激灵。

 

 虽然叶知夏去时候没有感觉到哪里不对,但也明白在90年代,这样的地方绝对不会少。

 

 李明珠的不管是声音还是语气都出气的平静,就好像说的不是自己的事情一样。

 

 “他们从来都没掩盖过自己的目的。但也不放我走,我不愿意,就强了我。然后用最下流的话一点点击溃我仅存的自尊……后来,我就想通了,让我学什么我就学什么。其实说是做鸡,跟夜总会里的不一样,我很高级,用他们的话来说,我很优秀,好钢要用到刀刃上。他们会给我准备最能将价值最大化的客人。所以一直到遇见您之前,我还没用我的身体成交过任何一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