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夫妻宠娃日常唐夜溪顾时暮

第一千四百八十二章长痛不如短痛(第3页)

 你什么都不用说了,我爸妈说了,你今天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以前我和他们买给你的那些首饰、衣服,你都能带走。

 如果你今天不签字,咱们就法庭上见。

 你要记得,咱们结婚之前,是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书的,按照协议规定,不管是我婚前的财产还是婚后的财产,都和你没关系,你只能净身出户,我和我爸妈送你的那些首饰、衣服,你全都保不住!”

 陶彦慧傻住了。

 是的,她是签了那种东西。

 她当然是不肯签的。

 可是,她出身贫寒,如果她不签,她公婆就不允许她和她丈夫登记结婚。

 当时,她觉得很屈辱,可她安慰自己,虽然签了婚前财产协议书,她就拿不到薛家的财产了,可是,只要她生了孩子,她的孩子就是薛家的继承人。

 她的孩子继承了薛家的财产,和她拿到薛家的财产也没什么区别。

 于是,她同意了。

 薛朝文很爱她,哪怕他父母百般阻挠,薛朝文也执意要娶她。

 薛朝文那么爱她,她从没想过,薛朝文会变心,会和她离婚。

 有了儿子之后,她更加觉得她地位稳固,觉得哪怕签了财产协议书又怎样?

 只要她熬死了她公婆,她照样是薛家的女主人,薛家的一切,将来都是她和她儿子的!

 可是,还没等她熬死她公婆,薛朝文就要和她离婚了!

 离了婚,她就不再是薛家的女主人,就没办法住在豪宅里,享受薛家的一切了!

 “不,我不离婚!”她扑过去,抓住薛朝文的手臂,哭着说,“朝文,我知道错了,以后,我听你的,我不让我弟弟再来我们家住了,我们不离婚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