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一起去

 王承志有些得意的指着他:“爹,丑蛋真不愧是我的种,你看他脑子转的多快。”

 王承耀憨笑着赞成:“丑蛋比我都强。”

 王老头的眉毛却皱了起来,他悠悠的开口:“到底还是小孩子,读书费的钱可不是卖点绢花就够的。”

 王承志不乐意了:“别的不说,丑蛋这么小就知道动脑筋赚钱,把这份功夫用到读书上,说不定咱家早出一个秀才公了!也省的跟大哥似的,只会拖累家里,这么多年家里啥情况一点数没有,我看这书是念到狗肚子里··”

 去了。

 他话还没有说完,王老头就脱了鞋子站起来抽他,他看情况不对,一下子蹿出去老远。

 “你个赖种!那是你大哥,你还知不知道尊重兄长!整日里让你干个活儿就怨气冲天,早知道你这个德行当初生你的时候就该一把掐死··”

 王老头拿着鞋子追他,王承志边跑边挑衅:“我是赖种,爹是啥?”

 王老头气的大叫。

 旁边路过的村民看到热情的打招呼:“王老叔,这是咋了?老二气你了?”

 王老头表情瞬间平和:“呵呵,我们爷俩锻炼身体呢,呵呵……”

 在家给儿子打成狗脑袋都行,出门是绝对要维护儿子的。

 王学洲看的嘴角直抽。

 ·····他爹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喜欢在阿爷的雷区蹦跶···

 气归气,王老头还是尽心尽力的去山上砍了一些野桃树回来,削成簪子的形状,在顶端钻孔后仔细打磨,又小心的蘸取一点点蜡油涂抹表面。

 样子虽然称不上多么精致,但也称不上粗糙。

 原本张氏还在犯愁家中材料有限,看到木簪立马高兴地把绢花缠了上去。

 一根清新亮丽的嫩黄色绢花簪子就这么在她的手中完成。

 家里的其他人这才知道原来张氏和二丫是在做绢花。

 家中的几个姑娘看到这根簪子眼睛都直了。

 在乡下她们看惯了灰扑扑的粗布麻衣,很少能见到颜色这么鲜亮的东西,一时间都有些移不开眼。

 张氏嘴角勾起,转手就把这根簪子插在了二丫的头上。

 “想要的自己做,这一根我就给二丫了,毕竟这是我亲闺女,你们要是不开心的话,就去找你们娘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