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章 事情定性(第3页)
随后,他们再次对四合院的人进行问话,这次重点询问了许大茂等人。
他们来到四合院,逐户走访,耐心询问每一个相关人员。
但大家说来说去,还是那些之前已经知晓明了的信息,并没有再出现什么新的、有突破性的证据。
赵警官又转向一位前院的大妈,那大妈正坐在门口,戴着老花镜做着针线活。
赵警官轻声问道:“您确定当时看到他们俩的时候,周围没有其他人或者可疑的动静吗?”
这个大妈停下手中的针线活,挠了挠头,努力回忆着当时的情景,然后肯定地回答:“警察同志,我当时就坐在窗边缝衣服,屋里的灯光照出去,能把门口那一片照得挺亮堂。我就瞅见他俩醉醺醺地往厕所去,那脚步踉跄得哟,真真切切的是喝醉了的。周围真没瞧见啥不正常的,我这眼睛虽说不太好,但大晚上有啥大的动静还是能察觉的。”
除此之外,再也挖掘不出更多有价值的信息。没有新的目击者,没有发现可疑的物品或痕迹,整个案件就像是陷入了一个死胡同。
于是,这件事情被慎重地定了性,判定只是个意外事件。
整个事件的过程,根据调查和众人的描述,就是当时傻柱和许大茂畅饮过后,均已烂醉如泥,两个人被尿意憋得实在难受,迷迷糊糊地去上厕所,然后都因为极度的醉酒和困乏,在街上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而傻柱身上有喝酒的时候,不小心洒在身上的肉汤,那浓郁的香味在寂静的夜晚飘散开来,引来了饥饿的野狗,这便导致了傻柱被袭击。
因为傻柱裤裆上沾了肉汤最多,所以野狗才会凭借着本能,重点袭击那个部位,这样一分析,似乎非常的合理,从逻辑上也能勉强说得通。
当然,还是有人心存疑虑,提出有没有可能是人为撒上去的。
可是现在众人的口供还有各种信息一致表明,许大茂当时处于极度醉酒状态,连站都站不稳,直接瘫睡在大街上,这般情形下,自然没办法再去实施这些行为。
周围的邻居们也都纷纷作证,没有看到任何可疑的人在附近徘徊或有异常举动,现场情况也没有任何人为布置的明显迹象,一切看起来都那么自然又那么不幸。
所以,这件事儿就此画上句号,成为了一起看似普通却又让人隐隐觉得不安的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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