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大丈夫行事,当无所顾忌
夕阳暖暖的余晖照在邵家圩子的石头墙上,给斑驳的石块镀上了一层金色。
济川河静静南流,河边几棵银杏树的叶子已经泛黄。
圩子和海陵城之间,黛瓦相连,人烟稠密,不断有炊烟升起。
一场富贵扬州梦,两淮繁华温柔乡啊,泰州紧挨着扬州,自古就是文采风流的富庶之地。
文秀静静站在圩子外,闻着空气中飘来浓郁的桂花香气,内心不像外表表现的那么娴静。
半个多月没见那个俊秀的邵哥哥,他已经当了六品武官了,戴上顶戴的样子是不是更帅了啊?
一仰头,文秀的旖旎心思一下子全没了,四颗血淋淋的人头挂在圩子大门上方。
文秀捂着胸口,强忍没吐出来。
突然领悟,现在是乱世啊,长毛就在江南不远,往北往西是以万计的捻子,邵哥哥呆的地方,可是动刀子杀人的军营啊。
稳了会儿心神,故意不去看人头,文秀忽然又心安了。
邵哥哥有千里把自己和娘从京城送回泰州的本事,应该能在军营里吃得开吧?
一想起邵哥哥牛尾刀拍在桌子上,要给人剃头的无赖样,文秀嘴角微微翘起,他一定行的!
乱世,有邵哥哥这样的人在背后撑着,心里真是踏实了不少……
圩子的大门开了,文秀擦了擦眼睛,又仔细眨了眨,这个迎出来的人,是邵哥哥?
不是原来的衙役打扮,也不是自己想象中的六品顶戴。
一身青色的洋呢子军服,头戴带一圈金辫的大盖帽,足蹬大皮靴,腰扎武装带,挎着手枪套,肩上还斜跨着一根皮带。
身后他那个义弟为首,跟了八个亲兵,都一水的新式军服。
别提什么像洋鬼子,人类的审美都是相通的。
新军军服头一次亮相,任何人看了都得挑大指赞一声,“帅!”
邵全忠这是势力还小,只给自己做了普通军官服,真正华丽的大帅服再配上带护手的高级指挥刀才是他的终极追求。
穿上新军军官服的邵全忠,散发出凌厉的气势,完全没有了在顺义的时候,见到文县令一家人的谦卑。
紧走几步,啪一个敬礼,“卑职参见文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