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无罪之囚(第3页)

 这一回,他们入住的还是城边缘一家不要介绍信的小旅馆,吕锋和王超同住一间房,梦毒和老大同住一间房。

 梦毒作好了心理上的准备,他等着老大的吩咐。

 夜里,老大本来说好是要带他跟王超一同出去的,梦毒没有问带他出去做什么,他摸了摸胸口,觉得心跳十分平稳。他们走出了酒店,可是,刚一出酒店,老大却叫他回去,回酒店去,梦毒看见在灯光下,老大向他射来的目光很严厉,于是,他只好后退了,他还看出了王超对老大的略有不满。

 老大回来后,他问老大为什么还是没让他跟他们踏上同一条船。老大问:“什么船?”他不答,老大也便不再问了,而是说:“你太干净了,而我们,都很脏。”他当然记得老大曾说过类似的话,不是当着他的面说的。

 老大说:“梦毒,你知道吗?这世上有一种专走夜路的人,我和我的那些朋友们啊,就是在黑夜里奔跑的少年。而你,是活在阳光里的。”

 老大仍是不对他把话说破,他也不问破。

 第二天夜里,老大轻声对梦毒说:“等我回来。”神情与以往对

梦毒说这话时并无不同。

 可是梦毒没有等来老大,也没有等来吕锋和王超,他等来的是两个警察的破门而入,警察给他戴上了手铐,带走了。

 他似乎什么都知道,又似乎什么都不知道。

 在被审讯的过程中,他得知,警察们早就盯上他们了,特别是吕蒙县的警察更是,他们的被抓获,就是吕蒙县公安局与费城县公安局联手进行的。听上去,好像他们动用了不少的警力和财力,原因是作案者是流窜作案,行踪不定,所以抓获难度很大。

 那一天,他们四人被押坐在一辆开往吕蒙县的警用吉普车车厢里,他的眼光偷偷瞄向老大、吕锋和王超,可是他们三人却不看他,还躲着他的眼光。一个持枪的警察对他大声喝斥:“低下头去,小兔崽子!”

 梦毒低下了头,王超却抬起头,对那个警察说:“警察叔叔,我们偷的是贪官的钱。偷贪官的钱,不叫偷。我们没罪。”

 另一个警察扬了扬手里的皮带,王超识时务地住了嘴也重又低下头去。

 在被审讯的过程中,梦毒通过倾听和判断,老大他们最末一次的确是偷盗了一个官僚之家,而且数目很是可观。可是,谁又能证明官僚的钱就是贪来的呢?警察还说,哪怕是贪来的钱,偷,抢,也是犯罪。

 在被审讯的过程中,梦毒才从警察的嘴里知道了老大的真名实姓;与老大相处的日子里,他从未问过。他还知道了,吕锋和王超也不是真名,他们对他省去了中间的一个字——他早有感觉,但也没有问过。

 在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里一间黑暗的没有窗户的小屋里,在看守所二十多个人的大通铺上,梦毒一次又一次迷惘地想过:“我似乎什么都知道,又似乎什么都不知道。”

 梦毒的交待如实客观,他是聪敏的,他知道他不能说出他的任何揣测,他认为他的所有揣测都是妄加揣测,他还知道他的揣测其实十分准确。可是到了最后,他的如实客观却像是什么都没说,对案情毫无帮助。

 随着对案情的进一步审理,梦毒分明感觉到了,老大从一开始就将他摘了出来,吕锋和王超也没有说出对他不利的供词。就这样,一个多月后,公安机关给梦毒的结论是:无罪释放。

 当他走出那间监舍后,走在两排监舍之间曾经放风的空地上,他的目光在搜寻着,搜寻着,啊,他看到了,看到了三间监舍的铁门上的巴掌大的钢筋缝隙间三张青春的面容,分别是老大,是吕锋,是王超,他看见了他们的笑脸,他向他们苦苦地笑了几下,挥了挥手,他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再见到他们,能在哪里见到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