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养病日常一(第2页)
要是迟迟找不到工作,陈建国和张春华怕是真得流落街头。
两人忐忑地在房东家住了三天,好在老乡还是靠谱的,三天后服装厂的人来了,领着陈建国和张春华去办了入职,住进了职工宿舍。
刚进厂的时候,陈建国只能干点修线头的活,张春华会点裁缝,帮人装装拉链。
两人都是两班倒,每天干10个小时,一个月也才600多块钱,这样的厂里日子,陈建国和张春华过了三年多。
后面陈一凡快到上学的年纪,夫妻二人就起了心思要将孩子接到身边。
他们不愿意再将孩子留在老家,跟村里其他的孩子一样,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结伴打着手电筒去学校。
那样的日子太遭罪了,他们舍不得孩子受苦。
于是陈建国咬牙辞职,租了个房子,用这三年省吃俭用的积蓄做了点吃食小买卖。
陈建国手艺很好,虽然平时张春华也会下厨,但是每到逢年过节或者家中来客人,陈建国都会掌勺,红烧肉、 红烧鱼更是他的拿手好菜。
靠着一手好厨艺,再加上那个时候海城卖吃食的人还没有那么多。
陈建国先是弄了个小推车卖卤猪头肉、猪耳朵、猪舌头这些,因为味道好,又干净卫生,附近的居民都来买,回头客不少。
慢慢做出了口碑,也攒了一些钱,张春华就从服装厂辞职,两人在街上租了个店铺,开了个卤味店。
虽然辛苦,但是店里生意一直不错,能稳定赚钱,后面两人就将陈一凡接到海城来读书了。
陈家的店这会已经开了六七年了,虽然陈一凡生病了,但是店里生意一时半会也不能丢下不管。
陈建国昨晚就和张春华商量了,这几天张春华就留在家里照顾陈一凡,陈建国自己一个人忙店里的生意。
所以陈一凡今天早上才没有在家里见到陈建国的身影。
等陈一凡坐在餐桌边,张春华已经摆好早饭了:一碗刚盛出来还冒着热气的白粥,粥上面放了两勺拌着糖的黑芝麻。
许是见陈一凡一直盯着粥,张春华就给她解释:“水痘要忌口,你现在的痘还没有全发出来,这两天先吃清淡点,等过些天好点了,妈妈再给你做其他的。”
陈一凡点头,乖乖喝粥。
她并没有觉得早饭太寡淡,不管是小时候还是长大之后,陈一凡都很喜欢喝白粥。
别人配粥总喜欢来点酸豆角,或者炒点菜,不然会觉得没有味道。
但是陈一凡不一样,只要不是浓稠到堵嗓子眼的粥,陈一凡都能就这么吃下去,不需要配菜。
更何况,张春华煮粥用的都是当季的新米,非常香。
每年,张春华都会找那些本地种稻子的人家,买一些当年收的新稻谷,回来自己送去加工磨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