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令拂衣闲闲

第七十三章 听悔


 钱拾光太明白赵文宇此时的感受了,当初他自己听江管事说起这个主意的时候,亦是如他一般震惊疑惑不解。 

 大梁律法有云,立券之後,有旧病者三日内听悔,无病欺者市如法,违者笞四十,若有病欺,不受悔者,亦笞四十。 

 但此条律法主要指向的是买奴婢、马牛驼骡驴等情况,对于首饰货物类的买卖,律法并未有关于听悔的规定。 

 因此,各家铺子里对于已售出的货物出现问题的,通常没有好的解决方案,一来买者无法证明是货物本就有瑕疵,二来卖者无法自证货物在售出时完好无损。通常若是出现了大的争议,只能双方共同坐下来谈判处理。 

 今日逸羽楼这一做法,可以说是将大梁律法条文应用到了自家生意里,当真是有些石破天惊了。 

 江管事最初提起时,钱拾光震惊之余,第一反应便是不同意,这三日说长不长说短却也不短,若是有好事之徒将簪子损毁拿来铺子里退货,他们岂不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再者说了,买者在结账前,便应该自行仔细检查无误,买定离手,概不退换。城里的其他铺子里也都是这样的,为何他们偏偏要自己上赶着担更多的风险? 

 那会儿江管事是怎么说的来着? 

 她说,礼防君子,律防小人,三日之期不过是君子之约。 

 钱拾光不是很理解,但后来江管事听取了他的意见,虽然三日之期未改,但将退货的说法改成了处理,是退是修是换,逸羽楼不作承诺,根据现实情况来决定。 

 如此倒也有了转圜余地,钱拾光便也不再反对。 

 三日之期的想法,江琉是自己琢磨了好多天之后才堪堪提出的。 

 能有此提议,江琉也是考虑到了之前被于家做局的事情。是否约定三日之期,其实防不了小人,有心陷害之人绝不会因为多了这个规则就收手,无意构陷的人也不会因此平白多生出恶害之心。 

 但加上这三日期限,却是能将小人生事的时日控制在三日之内。一来缩短了他们可以行事的空间,提高了做局的难度,二来逸羽楼也能提前有个准备,避免被打一个措手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