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非人(第3页)
这时候林妙音发挥了女人的天性,竟然从王晓凯的头发上揪出一根绒毛来,这毛与头发区别很大,一看就是动物的毛发。
“猫妖?”
林妙音摇了摇头,“单凭毛发无法判断。”
出了王晓凯的房间,王久仁迎了上来,“小先生,怎么样了?”
他是看不见林妙音的,他见我只带一只狗来,一个人在他儿子的房间待了半天,估计心里直犯嘀咕。
“你家里养过猫?”我开门见山问他。
他摇了摇头,“没有,我家不养宠物!”
我点了点头,看来那动物毛可能是王晓凯在外面不小心沾到的。
“那你儿子在哪个夜总会出的事?”我又问,我们仨之前商量去现场看看。
“在云顶ktv!”
……
晚上,我带着林妙音和大黄来到了云顶ktv,易姐专门给我配了辆玛莎拉蒂总裁,毕竟来这种地方办事不能太寒酸。
在以前,丰田霸道就是我的梦想了,我以前的老板,通常是带个大金链子,迈着王八步下了车,提提裤腰带,咔下嗓子吐口痰,那模样,呵,要多霸道又多霸道。
现在我已经过了那个年纪,看什么都不甚稀奇了。
易姐跟我说,方文园出来办事的时候是不缺豪车的,毕竟车不过是个工具而已,就像苹果,它只是个电话而已。
人到达一定位子的时候,‘物质’便仅仅是名词而已,注重的只是其本身的使用价值。
雄赳赳气昂昂的进了夜总会,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手里牵着条狗,而且这狗东西比我还浪,抢了我的大花裤衩不说,脸上还带戴着个大墨镜。
“来啊帅哥,快活啊!”
周围的美女不时朝我身上扑来,我浑身打着冷颤。
哥们比较传统,不太习惯这种地方,更不习惯随便发泄欲望。在我看来这些摇头晃脑的人不是精力过胜就是空虚寂寞冷,多数是来找艳遇的。
我是比较务实的人,一直希望找一个温柔大方的女朋友,奈何太过屌丝,理想任重道远。
大黄比较喜欢这种场合,配合着场中的音乐差点狂犬病发作。“好可爱的狗狗啊!”这厮‘拟人’的打扮迎来了一大波福利,瞬间便忘了来干嘛的了。
“男人真是没一个好东西!”林妙音皱了皱眉头。
“嘿!我说你不能一竿子把所有男人打死啊,再说这狗东西又不是人。”我反驳道。
她瞥了我一眼,“狗以类聚,人以群分!”
“……”
我和林妙音径直来到了王晓凯出事的房间,包厢是空着的,王久仁在金城也是有些地位,他儿子在这里出事,云顶老板怎能不给几分面子。
服务员开了灯,屋子还保持着王晓凯出事时的模样,酒瓶子洒落一地,果皮瓜子都没有收拾,更恶心的是我在沙发的角落里看到了某种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