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匪梁王(第2页)

 到了之后常宁才知道,这他娘的哪是城啊,完全就是用木桩子围起来的一个大号羊圈。

 宫殿是没有的,黎民是困苦的,食物是短缺的,封地是随时被抢的。

 不说别的,他堂堂殷楚梁王的正规军队伍,路上居然碰到三次马匪!

 这地方根本就不是人呆的,常宁当时就想走,可他已经就番了,擅自回京那就是死路一条,最终也只能咬牙留下。

 之后的三年中,常宁当真是励精图治,为了能活下去,无所不用其极。

 好在老天有眼,常宁的很多举措都成功了。

 开阡陌,收流民,铸商贾,又用现代人的思维发明创造,给这个的落后时代带来了一点小小的科技震撼。

 其实说穿了也没什么,常宁不过是弄出了低端混凝土,调整了铸铁结构,亲自设计了手弩、床弩、马镫、投石机之类的东西,先将自己的三千护军武装到了牙齿。

 当时没钱,常宁就用了最简单有效的办法,抢。

 可以这么说,常宁之所以能有现在的建树,佣兵十数万,麾下都是精锐,和他两年的土匪生涯是分不开的。

 对于做土匪抢劫这件事,常宁也从不避讳。

 用他的话说,那不叫抢劫,只是拿东西的时候别人不同意,不过最后不都默认了吗?

 你问为什么默认?可能是死人不会说话吧。

 如此,常宁靠抢劫别国发家,三年的光景将封地从一个大号羊圈弄成了现在的繁华城镇,谁都不敢招惹。

 至于为什么兴兵打北汉的陪都,常宁觉得自己还挺委屈。

 北汉多强啊,之前和殷楚连年征战,屡战屡胜,不光占了殷楚大片土地,还让殷楚称臣纳贡,风头无量。

 对这种巨无霸一样的草原霸主,常宁是不敢招惹的。

 他只是想和北汉做点生意,花高价在北汉收羊毛,之后再做成羊毛线和羊绒,卖给南边的小国。

 这生意做的好好的,明明北汉的商户都赚的盆满钵满,只不过没什么人种地了,只能花钱从别处买粮食。

 常宁不过是提前收走了周围的所有粮食,然后涨价了三倍再卖给北汉,他们居然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