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知青陈列馆,马家沟(第2页)

 “我觉得你这个想法特别好!特别特别好!小谢,我支持你们一点,回头你多弄一份照片给我寄过来,行吧?我看看你那儿的照片和我这儿的一样不一样。”

 谢赟:“……”

 “行,怎么不行呢。别说您还支持我了,就算您不支持我,您要,我也给。”

 “好孩子!”

 “那什么,您打算支持我多少啊?”

 钱大光:“……”

 俩人结束了愉快的交流。

 挂了电话的谢赟都快笑疯了。隔着电话她都能感受到钱大光同志的复杂情绪。还他那儿的照片,他有什么照片啊?

 钱大光和邵湘一商量,征求到邵湘的同意,给柳树屯寄来了300块钱。

 谢赟拿钱办事,绝不辜负人家一点。

 她索性给县里打了个报告,申请在县里做个专门的知青陈列馆,然后,向各个公社、大队发出征集知青先进事迹的通知。

 让大家把他们的事迹好好写出来,县里还可以派人过去给知青拍照。

 这场旷日持久、耗费颇大、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的上山下乡运动,应该给后人留下点什么。

 这项工作是谢赟发起的,具体的承办单位是县知青办。

 他们工作热情高涨,干的十分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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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日,国报发出社论,《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包办婚姻,一切违背妇女意愿的婚姻都是无效的!》

 这篇社论是以全国妇联主席的名义发表的。

 文章指出,虽然《婚姻法》已经颁布了二十多年,但是在很多地方,违背当事人意愿的婚姻依然没有彻底杜绝,这其中,绝大多数都是违背了妇女同志的意愿。

 有的父母为了换取高额彩礼,将十几岁不到二十岁的女儿嫁给四五十的男的,此后对女儿在婆家受到的苦难视而不见,甚至站在男方一边,联合向被迫嫁人的女同志施害!

 “这不是婚姻!这是打着婚姻旗号的,赤裸裸的剥削和压迫,是倒行逆施!是打着婚姻旗号的人口拐卖!

 当爹妈的,把自己的女儿卖给另一户人家,让她去给另一户人家当牛做马,伏低做小,这本质上就是旧社会把女儿卖到地主家去当丫鬟!

 新社会,决不允许有这种行为存在。

 我们不允许有任何违背妇女意愿的行为发生!

 早在婚姻法颁布之初,各地就开展了很多工作,要求彻底废除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实现婚姻自由。二十多年过去了,这种现象竟然屡禁不止。这已经不仅仅是封建陋习,而是一小撮人对国家政策的抵抗,是对人民政权的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