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3号是聋哑人(第2页)

 如果在24小时内,不能拿出直接证据证明他做过这件事,就得放他回家。 

 我想来想去,给警察提供建议,“同志,你们能黑进他的QQ吗?他跟穆艳红的交流都是在QQ上,这个应该可以作为证据吧?” 

 “黑倒是能黑,但是这种手段取得的证据,到了法庭很可能不会被取信。而且现在关键的问题是,只是恐吓,没有发生任何人身伤亡或者是财产损失,这罪恐怕很难定。”警察说。 

 这算什么法呢?一定要有人员伤亡才行、才能重视,像现在这样没有产生无法挽回的后果,在这个时候去救人、教育人,难道不是更好吗? 

 这些想法我没有说出来,我觉得自己还没资格说这样的话。 

 QQ不能黑,他又不承认,只能让穆艳红来指认,但是当时这个人把浑身都武装的严严实实的,穆艳红怎么可能认出来。 

 我想到了监控设备安装的事情,于是和警察说了一下经过,先回物业取证。 

 我跟林皓给监控设备公司打了电话,让他们派管理人员过来,电话里大致说了一下事情经过。 

 对方相当重视,带着专业设备就来了。 

 结果经过测试发现,穆艳红的楼层、3号自己家,还有几个独居女士的楼层的监控设备都有问题。 

 “这是一个炸弹啊,向荣!今天不把他挖出来,之后指不定发生什么事。”林皓感慨。 

 我跟监控设备厂家的负责人说:“你们雇的员工现在搞事情,你们比我们专业,现在应该也看到了这事情的风险有多么大,这件事你们是要负责任的!设备出厂安装,你们都没有质检团队的吗?” 

 厂家的人陪着笑,说:“您别生气,这件事我们的管理确实有漏洞。这个员工他是残疾人,家里有困难,平时工作特别认真负责,从没出过差错,所以才没有走质检环节。” 

 “现在他不认罪,你们说吧,怎么办?”我问。 

 “没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这罪定了也不会多大的吧?”厂家的人试探着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