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三年前,得你相救(第2页)

 “非议?”萧尘澜哂笑,“何为非议?”


 “恒王乃太后幼子,陛下胞弟,身份尊贵无比,想娶什么样的没有,却偏偏看上我这个刚和离带着俩娃的女子。”江朝夕压着情绪,语气淡定从容,


 “恒王可知,这坊间早有传言,皇室子嗣艰难?”


 萧尘澜浓眉一挑,来了兴趣,“略有耳闻。”


 “陛下年近四十,后宫妃嫔无数,却无一人传出喜讯,而恒王二十有八,恒王府也如同清汤寡水一般,恒王弱冠多年,府中一个女主人都没有,八个月前倒是在府中养了一个女子,可那女子也就跟昙花一现一般,后面再无任何消息传出。”江朝夕见此唇角一勾,露出一抹嘲讽的微笑。


 就差把皇室绝嗣的说法明目张胆的说出来了。


 “恒王娶我,难道不是为了我的两个孩子。”


 萧尘澜闻言收起神色,眯了眯眼睛,看着她,“你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江朝夕不语。


 沉默就代表了一切。


 “江朝夕,本王求娶你,单单只是因为你是江朝夕,是萧尘澜喜欢的江朝夕。”


 “本王还没有无聊到平白无故要替别人养孩子。”


 “我府中的那名女子,之所以昙花一现,没有动静传出,是因为本王同她本就无瓜葛,把她带回府中,只是有些事情还没弄清楚。”


 “所以,江朝夕,本王娶你,不是因为你是江家的女儿,也不是因为你有两个孩子,所以更不会害怕什么非议。”


 “本王要娶的人,从始至终就只是你这个人,从来不是因为你是江朝夕才想娶你。”


 “如果娶你,你非得要一个理由,那就是三年前江南初见,你的一瞥一笑都入了本王的心。”


 萧尘澜的一番话,让江朝夕觉得她重生在了一个假的南庆国。


 高高在上的恒王怎么会对她说出这样的话来?


 三年前。


 她三年前何时认识他?与他有过交集?


 不对,三年前?!


 三年前,她在江南救过一个人,一个素未谋面的人。


 那时她随着哥哥入京,在江南的一个小镇歇脚,江南小镇素来出名,有着夜不闭市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