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行政制度革新和官员选拔制度(第2页)

 秦国二十二城均已成立人才中正委员会,设立了各自的官学(少年学堂和青年学院)。也正在进行第一届秦国人才评议工作,将各城的青年才俊评级。同时将评级改为一年两次,春季一次,秋季一次。

 地方上的学院学员,前三品的才俊前往咸都学院学习,中三品的才俊留在地方学院学习,后三品的继续学习等待新一次评级。

 当然进入了咸都学院并不意味着可以高枕无忧,咸都学院采用末位淘汰制。前七品的学员可继续在学院内学习,后两品的学员退回到地方学院学习。

 在第一届咸都学院考核后,每三年进行一次考核。

 此外,将原求贤阁改为翰林院,经过选官考核后,所有选上的才俊入翰林院任翰林学士,等待吏部的任命。

 对于外国前来秦国的人才,特设立翰林院对外人才考核处。首先会对这些外国人才展开九品评级,随后他们必须进入咸都学院学习。

 秉持一视同仁的原则,这些外国人才唯有参加选官考核并且通过才能够获得在秦国为官的资格,进入翰林院。

 金逸尘对官员们的俸禄也进行的调整,更改如下:

 一品官,月奉300两白银加120石粟米。二品官,月奉200两白银加80石粟米。

 三品官,月奉100两白银加80石粟米。四品官,月奉60两白银加40石粟米。

 五品官,月奉40两白银加20石粟米。六品官,月奉20两白银加15石粟米。

 七品官,月奉10两白银加10石粟米。八品官,月奉5两白银加10石粟米。

 九品官,月奉2两白银加10石粟米。

 以上是各品级官职的基本俸禄,同时为了激励官员勤勉政务,提升行政效能,增设绩效考核和基本补助。

 绩效考核就是对各品级官员的工作每半年进行评定,最后根据评定结果发放一至三个月不等的基本俸禄,若考核不通过则罚薪一至三个月。

 基本补助则是考虑到官员在日常政务处理中的各项开销而设立。从一品到九品官员,每月皆可获得一定数量的炭火、灯油补助,以满足其办公与生活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