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尚方宝剑,代天巡狩(第2页)
“你贪赃枉法,草菅人命,杀害无辜妇女窦娥,导致楚州三年大旱,此罪一!”
“你罔顾人命,以致于楚州百姓饱受旱灾之苦,哀鸿遍野,饿殍满地,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楚州几乎沦为人间炼狱,此罪二!”
“你饱读诗书,身为朝廷命官,知法犯法,上负皇恩,下愧百姓,此罪三!”
“你的罪行,万死难赎。”
包拯的声音犹如洪钟大吕,弥漫公堂。
铿锵有力,振聋发聩,充满了正义的怒火。
桃杌毫不在意,依旧是满眼的不屑。
“包拯,你是开封府府尹,本府也是江州府府尹。”
“你无权逮捕本官,更无权审问本官。”
“除非你有大理寺和刑部的批文。”
听到狡辩,包拯不禁好笑。
“本府早知道你会这么说,你且看清楚了,此为何物?”
手指一指三口铡刀。
“此乃皇上御赐铡刀!”
“龙头铡,专铡皇亲国戚。”
“虎头铡,专铡你这等贪官污吏。”
“狗头铡,专铡为非作歹的豪强劣绅。”
“三口铡刀,刀刀有先斩后奏之权,本府审不审得你?斩不斩得你?”
桃杌嘴角抹出一丝轻蔑冷笑,十分不以为然。
“本官自然知道,你包拯仗着皇上的恩宠,妄自尊大,目中无人,从不把朝臣放在眼里。”
“本官也知道,三口铡刀有先斩后奏之权。”
“然,御赐铡刀仅限你开封府,本官乃江州知府,与你同等官衔。”
“你凭什么审判本官?”
桃杌说得铿锵有力,理直气壮,根本不惧三口铡刀的权威。
楚州知州范统和通判冯文斌站在一旁,心中暗自思忖。
虽然包拯有三口御赐铡刀,却只是知府,的确没有权利审理一个桃杌,这属于僭越,于法不合。
更何况,大宋自从太祖赵匡胤杯酒释兵权以来,便定下了“不杀士大夫”“士大夫与君王共天下”的国策。
只要士大夫没有谋反篡逆的重大罪行,均不得问斩。
冯文斌生怕包拯一冲动,做出了什么出格的事,违背了太祖定下的国策,赶忙出声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