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新居(第2页)

 但只要忽略了这些问题,屋子还是挺不错的。

 公会早就忘记了他们在小镇外面还有这么一处地产,应该也不介意他和柯洛伊小姐暂住进去。

 山林与大自然就是有着这般独特的魅力,就连前天禄名宿也曾用“真不错,住在山里真不错”来表达他对于大山的热爱。

 “那破地方也能住人?”

 艾薇脱口而出,头顶上的金毛也猛烈地摇晃着身子,仿佛在劝诫伊森的计划不可取。

 她去过山间的木屋,要是让她住进那种地方,要不两天身上怕是就要起满红疹子。

 “那柯洛伊小姐呢?她正在长身子的阶段,食量大的惊人,你现在应该很难负担得起她的伙食费了吧?”艾薇说道,“别误会,柯洛伊小姐也是我们基站的一员,我自然也需要关心她的近况。”

 伊森瘪了瘪嘴,他怀疑艾薇和她的呆毛疑似对大自然有些不太尊重。

 道理他都懂,可要是有钱,谁不愿意住进大房子里呢?

 有关柯洛伊小姐的食量问题,伊森的计划是相信大自然,大自然总会给予人们馈赠,在自然界里生活着许多诸如大野猪王这般仁慈的,见不得其他生灵饿肚子的热心野兽。

 见伊森陷入沉默,艾薇忽然说道,“你觉得隔壁的公寓怎么样?”

 艾薇住在溪木镇最繁华的街道,这是一间独立式的复式公寓楼,公寓面向的客户群体非常明确——溪木镇的上流社会人士,比如大银行家又或是大商铺的老板,像这么豪华的公寓还有好几幢,并排坐落在溪木镇最近才修建好的大道上。

 “住的近一些的话,谈论起工作也方便不少,从章程上来讲,收容局也会为一些重要员工安排住处。”

 “隔壁的公寓楼是收容局的地产?”

 “可以是。”

 短短三个字,就足以给伊森幼小的心里带来强烈的震撼,在艾薇大小姐谈论到买下一幢公寓楼时,连眼皮都没眨一下,对她而言,这似乎只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就和吃饭喝水一样寻常。

 “感谢组织的重视和领导的提拔!”

 除此之外,他还能说些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