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9,梦开始的地方越挫越强
第115章瓦解鹏程与黑土地渣土公司
惊蛰过后,项目组按计划启动了拆迁安置工作,大量的拆迁安置协议,需要与一家家居民和单位去协商并签署,由于事前的挨家挨户的走访调研工作,做得扎实有效,再加上前期宣传方面,项目本身戴了一顶国家试点的大帽子,自然没有中间利益者,前来扰乱军心,或者横插一杠子。
朱小静从美国顺利学成归来,宏志集团的法务部如虎添翼,拆迁安置协议,按照朱小静的要求,每家每户,必须落实代表资格,有争议的家庭,要求所有的家庭成员,必须全体签字,杜绝法律上的漏洞。
每个街道办事处,一些难搞的刺头,在派出所的帮助下,也率先完成协议的签订,这样,可以确保所有的拆迁安置工作,一户不落地按期搬离。
剩下的就是拆房和渣土的运输工作,需要紧锣密鼓地进行,拆房的工作,竞争没那么激烈,一些需要用上定向爆破的工作,宾先生干脆将所有的拆房环节,都承包给矿业大学下属的定向爆破公司来完成。
毕竟,专业的事,还是由专业的人和公司,来完成比较好,省得发生意外。
但对于拆房的进度要求,宾先生是要求签署了死命令的,必须限期完成,每拖延一天,将扣除拆房总预算金额的1%,并赔偿项目组违约金,违约金为拆房总预算的10%。
这个约定,是宾先生特别要求添加到拆房协议上的,目的就是不能让总承包商签订合同后,却占着茅坑不拉屎,肆意找理由拖延工期,或者要求拆房合同中,追加补充预算,造成总体的预算严重超标。
这样的事情,在建筑行业之中,可以说比比皆是,而针对宾先生的这些要求,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朱小静将这些要求,编写成合理合法的合同条款,就是在打官司时,让对方的律师,挑不出来任何的毛病,可以说打起官司来,对方毫无胜算。
法律的武器,在朱小静的手里,变成了维护项目组利益的大杀器,就连万克这种上市公司的法务部,都对朱小静拟定的这系列合同协议,赞不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