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爱音:歧视我?


 “痴女”这个词,在地铁电车之类的场景还是很敏感的。 

 千早爱音话音刚落,就吸引了车厢大半乘客的目光,甚至有人偷偷拿出手机朝这边录像。 

 霓虹对于“电车痴女”的惩罚极为严厉,一旦被发现,最高可处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或五十万円以下的罚款,若是第二次再犯,惩罚还会翻倍,变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一百万円以下罚款。 

 但这种事情还是很难彻底禁止,就是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中,受害者会出于害羞、胆小、耻辱的心理,默默忍耐,反而助长施暴者的气焰。 

 而且如何界定猥亵行为,同样是个问题,无意剐蹭和蓄意占便宜,其中也有很大区别。 

 被抓的女人当然不愿意承认。 

 承认就证明她真的是痴女,然后喜提银手镯加半年包吃包住牢饭。 

 尤其是在看到抓住自已的女生年龄不大,十八九岁的模样,应该还在上学,她就更不慌了,甚至还反过来威胁: 

 “你说痴女就痴女?有证据吗?无凭无据就敢大放厥词,小心我告你诽谤!” 

 “你!无耻!” 

 爱音快要气死了。 

 她亲眼见到这个混蛋对那个国中生模样的女孩伸出魔爪,手都已经摸进人家裙子里了,竟然还好意思倒打一耙?! 

 “我亲眼看到你用手摸了这位同学好久!” 

 爱音挺起没什么起伏的胸膛,毫不退让,反驳道:“哪怕她已经主动避开,你还是要继续凑上去,难道这也是巧合吗?!” 

 就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自已才更不能退缩。 

 若是今天让她侥幸逃过法律的惩罚,未来还不知有多少女生要惨遭毒手。 

 虽然对方气焰很嚣张,但自已却有受害者作证,优势在我! 

 “都说了我没有!” 

 衣着邋遢的女人理直气壮,用威胁的目光看向身旁的国中生少女,“不信的话,你可以问问这家伙,我到底有没有碰她!” 

 被猥亵的女生年龄本来就不大,性格也是胆小怕事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