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它野得很(第3页)
狼群跑得更快了。
“看来,我来晚了。”哈吾勒语气遗憾,骑在骏马上,垂眸扫了眼战场。
地上躺着十几只野狼,鲜血洇湿了沙土地,空气里都是浓郁地血腥
味。
最先闻着味的是苍蝇蚊子。
围绕着野狼尸体嗡嗡叫个不停。
“你鼻子还挺灵。”季诚满脸戒备,他才不会傻乎乎认为,哈吾勒有了媳妇,就不会惦记乔芳华。
有句老话说,狗始终改不了吃屎。
男人一样改不掉偷腥。
谁能确保哈吾勒是醉温之意不在酒。
“乔芳华,我给你送老鹰崽来了,看看,喜欢嘛?”哈吾勒鄙夷地翻个白眼,真当他看不出季诚那点小心思。
他是有理智的男人,不是禽兽。
见个漂亮姑娘就往上扑。
乔芳华揉揉发酸的胳膊,迎着夜风,把身上冒出来的汗吹干,“有几个月大?”
她需要一只一岁左右的老鹰。
训练起来不费事,还能帮忙干点坏事。
哈吾勒就知道乔芳华是个野性难驯的姑娘。
季诚想要彻底征服她,估计得费一番功夫。
想到季诚需要花费更长时间才能抱的美人归。
哈吾勒竟哈哈笑出声,“有半岁大了,它野得很,不知道你能不能驯服。”
驯鹰和驯野马同样费时间,耗力气。
哈吾勒从小是个倔性子,不服输。
从为了驯服一只白枭,盯了它半年,又花费了十个月,才把白枭完全驯服。
可惜的是,白枭因为一次狩猎,遇到暴风雪,死掉了。
现在想起来,心头微微刺痛。
“再野的东西,到了我手里,就跟猫儿一样乖巧,季诚,你说是不是?”乔芳华一把捏住小鹰的身体,把它接过来。
在小鹰尖锐的咴碰到她的皮肤,一颗带着仙灵灵的果子送到它嘴边。
小鹰小豌豆大小的眼睛瞪得老大,很快叼起野果子,连咬都省掉,直接吞进肚子里。
一颗不够。
又央求吃另一颗。
哈吾勒见那只小鹰缠着乔芳华,顿觉得见了鬼。
“乔芳华,你身上有什么魔力,竟然让小鹰亲昵地讨好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