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蛋陈正义

1267 吃人血馒头的人(第2页)

  可是积压久了过后,他就会以三倍甚至四倍的力量反弹回来。



  想到这里,明珠脖子上的那道伤疤愈发刺痛。

  孬蛋拿刀抵住自己脖子的场景,依旧历历在目。

  有些人死了,但好像没死。

  有些人活着,但好像没活。

  “明总,到了。”

  司机将车停靠在了一间名为“Argang kaffe”的咖啡馆门前。

  侧头望去,咖啡馆的绿色木门上,攀爬着一种类似于爬山虎的藤蔓装饰,四周用白色的栅栏围成了一个小花园,栅栏旁种着淡色的紫罗兰。

  相比于瑞辛,雀巢,星巴克这种大型的连锁咖啡店,这家Argang kaffe显得格外出众清新,就好像《干与干寻》里的干寻误入了城市的奇妙传送空间,来到了异世界一样。

  别看明珠长相凶悍,性情雷厉风行,但她始终是一个女人。

  心中那种向往小资烂漫的情调,跟学校里穿着校服的18岁小女生是一模一样的。



  叮铃铃——

  推开木门,挂在门框上的铃铛自动晃荡起来。

  靠窗的角落里,一个看起来忧虑过重的青年,正漫无目的地用勺子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

  “你尝过这里的樱桃芝士了吗?用的是黑尼品种,甜而不腻,酸而不涩。”

  明珠一边朝男人靠近,一边笑着说道。

  李爱火手中的咖啡已经微凉,他进来随便点了杯热拿铁,坐了大概十五分钟,但看时间的次数却超过了30次。

  压根没有心情静下心来,更别说品尝这里的甜点了。

  “明总,电话里说得很清楚了,我对代言不感兴趣。”

  “您不要再找我的上司,给我压力了。”

  比起沉稳老练的明珠,此刻的李爱火则像个没有耐心的少年,虽然身体在你面前,但灵魂早就飘到九霄云外了。



  “老规矩,意式浓咖......”

  明珠朝柜台的店主招了招手,熟练地微笑道。

  店主似乎也认识明珠,点头示意。

  事实上,这家店在大众点评上,几乎是满分的状态,每天都有人来预约打卡。

  可唯独今天,四座无人。

  就是为了给明珠腾挪出空间,好拿下眼前这个固执的青年。